姓名:
张晓洪
性别:
去世时年龄:
29岁
遗照:
关键词:
案例编号: 745(Case No. 745)
案情简述:
四川省南部县大法弟子。因向世人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在绵阳新华劳教所,遭到惨无人道的折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劳教所看人快不行了,才通知家人领回。八月四日下午七时含冤离开人世。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张晓洪又名张照洪,去中央信访办上访,刚把表一填完就被非法抓捕(当时信访局已完全变成公安局),由当地派出所的人接回后,拘留三十六天,罚款四千元。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深夜,当地一群恶警闯入张晓洪家中,强行将张晓洪绑架到公安局,几个人将他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后又被送到县看守所,恶警又指使犯人继续对张晓洪行凶。由于他在看守所坚持炼功,被恶人发现,打了三十狼牙棒,屁股打得血浸,肿得很高,还加戴双脚镣。之后他被非法劳教一年,并被送到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张晓洪在劳教所里用罢工、绝食抗议非法迫害。狱警们就强行灌食,罢工的时候就把张晓洪往外拖,把他的腿和脚都拖烂了,几个人就抬起他往窑里扔。

二零零一年七月,张晓洪被第二次关押进绵阳新华劳教所期间,每天被强制看诽谤大法的书、录像。只要是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狱警就会用拳打脚踢、手铐脚镣、电棍电、扎警绳、睡铁床、不让睡觉、罚站、捆绑吊等各种刑罚折磨法轮功学员。在夏天最热的时候将法轮功学员拉出去晒太阳,急跑,要跑两个小时,不给水喝,不跑就用车轮战术,前面用人拉,后面用人推。一次,张晓洪拒绝恶警的酷刑,就被捆起来,吊在操场上一整夜。还有一次,张晓洪发现黑板上有诽谤师父的语言,就抹掉了。恶警发现是张晓洪所为,就用电棍打、电,打得他头破血流,血流得满身都是;还扎警绳,当场人就昏了过去。有时电棍电他的时候,几个电棍捆在一起电,电嘴唇、颈、肩、腰、肚脐等敏感部位,肉都被电棍电焦了;还要用四个人包夹,不分昼夜的监视。

在这种高压的残酷折磨下,他的体质急剧下降,在吃不下饭、喝不进水的情况下恶警还企图逼他写所谓的“三书”,张晓洪坚决地说:“我就是死,也不能昧着自己的良心”。眼看人不行了,劳教所才给南部县公安局打电话说张晓洪(张照洪)在劳教所出事了,叫家人立即去。家人问出了什么事,狱警都不说,在家人不知道内情的情况下叫家人签了一个保外就医。

张晓洪因向世人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在绵阳新华劳教所。由于张晓洪不配合恶警的迫害,遭到惨无人道的折磨,60多公斤的小伙子被折磨得只剩下32、33公斤。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劳教所看人快不行了,才通知家人领回。八月四日下午七时含冤离开人世。

家人为了讨一个公道,把张晓洪的尸体抬到当地派出所,让他们看一看:一个国家、政府的执法部门把一个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因为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迫害致死。去了之后,不由分说,一帮警察疯狂地吼叫起来,打人,抓人。家人要求解剖验尸,狱警们却强行拉走尸体火化。这完全是掩盖事实真象。最后还说张晓洪的家人扰乱治安,非法拘留10-15天。

相关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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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9/10/57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