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花,家住吉林省榆树市培英街老油厂对过胡同里,生前一直从事服装裁剪工作,1999年11月4日被榆树市培英派出所从家带走,因坚修法轮大法,被强加“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非法拘留22天。小花(李淑花)的丈夫--大法弟子杨占久于2002年8月被榆树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她的母亲、大法弟子崔占云也被非法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只剩小花和父亲及两个年幼的孩子艰难度日。
2003年9月24日上午9点多钟,吉林省榆树市培英街派出所民警李明超、姜伟等三人来到李淑花家,说让她到派出所写个材料。李淑花不去,被他们三人强行带走,走时说十几分钟就让她回来,可家人等了两天也没见人影。9月26日上午民警送来拘留证,可是拘留证上没写拘留原因,也没写拘留期限。
李淑花于2003年10月6日在当地被迫害致死。家属询问死因,警察说是饿死的。但公安内部一知情的领导干部看完真相光盘,他明白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栽赃陷害之后,透露出李淑花被迫害致死的真正原因。
李淑花被抓后关在监狱里,警察问她什么她就是不回答。警察开始对她用刑,用塑料袋把她的头系住,用大针扎她手指尖、胳膊、后背、前胸,痛得她大声惨叫(监狱里的犯人和工作人员都听到了),而且迫害不止一次。恶徒看这一招无效,就恶狠狠地说:“我必须叫你说出都跟谁联系,资料的来源”。一看她还不吱声,就疯狂地用拳头猛击她的眼睛,把眼睛打出来了,李淑花撕心裂肺地惨叫,当时就昏了过去。恶人们害怕了,因为他们无法向其家属及社会交待,只好请示上级,经他们研究决定:杀人灭口。那位公安干部说,如果她眼睛不瞎,是不会打死她的。
迫害死李淑花的凶手及包庇凶手的直接责任人,包括:“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头目李凤林、原公安局长范宏光、国保大队长张德清、看守所值班所长宫铁、警察王军及狱警李某、孙某等。
起初,恶警们研究,想不通知家属,直接火化。但将尸体拉到医院,用药水泡了几天,又做了美容,再加上冷冻,身上的针眼已不太清晰,只是那只眼睛显得略微瘪一些,那半边脸发青,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任何问题。她的家属问公安找的法医,李淑花身上一排一排的针眼是怎么回事,法医谎称说是抢救时血管瘪,扎的。此外,她脸上还有两块破皮的地方,指甲发青,满腹都是血水。解剖后,用毛巾蘸着拧都拧不过来,顺着小便处往外淌。怪不得有人看到她下身垫着的卫生纸都湿湿的,问法医,肚子里的血水是怎么回事?法医谎称是来例假,死人怎么会来例假?来例假的血水怎么会在肚子里?明明是监狱给迫害致死的,还说是饿死的,试图掩盖凶手的罪行。
火化那天早晨六点多钟,太平间大门外停有两排警车,公安局长范宏光、安启范、马明,国保大队长张德清带队,其它在场警察大约有四十多人,有着装的,有穿便衣的,这些警察见到来吊唁的法轮功学员就驱赶,不许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在场。到火葬场后,警察不许家属瞻仰遗容,直接推入焚尸炉里火化,尸体火化完后,十几辆警车载着公安干警一溜烟似的匆匆离去。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调查,榆树市公安局政保(431-3630-348)一男值班人员对记者询问李淑花死亡一案,显得十分慌张,语无伦次地说了好几遍“你、你、你……”,然后说声“我不能在电话里回答你的问题”就挂断电话。
2004年2月24日,以齐力为首的三名警察来到李淑花父亲家,以询问家中困难为由,实际上是想追查哪个大法弟子来过,怕此案情被上网曝光,并威胁说:“我要调查出来拘留你!”老汉越想越气愤,最后说:“最高检察院不是要调查残害人权的案件吗?榆树市公安局公开残害生命,我告他们去!”
2007年7月10日,李母崔占云第七次被绑架,女婿杨占久被榆树不法人员非法判刑8年,被非法关押在四平石岭监狱,被迫害的下肢瘫痪。家中仅剩下60多岁的老父,和两个年幼的外孙,无人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