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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福宝

简介:
贺福宝
(He,Fubao), 男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副市长

原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副市长贺福宝,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被查,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下面是贺福宝在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职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案例: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轮功学员王霞,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凌晨二点再次被当地610人员闯入家中绑架,于六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八岁。据悉,王霞绝食抗议,遭到看守所恶警野蛮的灌食迫害。恶警令多个犯人按住王霞强行灌食,女恶警用高跟鞋踩住王霞的头,进行搓、捻,灌食用的混合物、血水、泪水掺在一起,流满一地。

◎巴彦淖尔市法轮功学员付惠萍,二零一二年,被警察半夜入室绑架、迫害致奄奄一息,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六年六月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零零年三月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贺福宝任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旗委书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到二零一一年八月,先是任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中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后升到县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八月到二零一七年三月,任巴彦淖尔政府副市长。贺福宝任职期间,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五原县、巴彦淖尔市发生过严重迫害案例,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王霞被活活虐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前副市长贺福宝二零一七年三月落马,七月以涉嫌受贿罪被捕,九月被免去副市长职务。十月被移送审查起诉时,涉嫌的罪名有: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原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副市长贺福宝,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被查,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内蒙古又十三名官员遭恶报

所在单位:

巴彦淖尔政府巴彦淖尔政府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5年11月9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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