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仇和


仇和

简介:
仇和
([[Qiu]Chou],He), 男 , 年龄未知 ,

中共云南省委原副书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任邪党江苏省沭阳县委书记、宿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就极力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迫害到北京依法上访、向世人讲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根据明慧网的大量报道: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有数十人被劳教、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死。办“洗脑班”妄图从精神上摧垮和改变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宇宙大法的正信,在江苏省沭阳县、宿迁市对法轮功犯下了不可推脱的罪责。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调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四年期间,追随前任书记在昆明所属市、县、区掀起了一轮接一轮对法轮功的迫害。对法轮功学员又犯下了新的罪恶:二零零九年十月,仇和到东川区视察进入市区时,看见人行天桥上挂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好!”等横幅(此横幅已经挂了一段时间都没有人管),十分恼怒,立即责成东川公安调查破案。在“610”的操控下,公安非法搜查了张美蓝、刘蓉、彭素芬等当地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导致二零一零年五月张美兰、彭素芬、刘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日被调查,从被抓到被通报仅两个多小时,因此被媒体称为是“秒杀时间最短老虎”。仇和在宿迁、昆明任市委书记期间,都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当地迫害法轮功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2016年12月15日,中共云南省副书记仇和受贿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宣判,仇和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其被指控受贿2433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连续四任中共昆明市委书记遭恶报落马
迫害法轮功-云南九名高官相继遭恶报落马
迫害法轮功-116名省委、市委正副书记遭恶报实录(图)

所在单位:

新晃县监管队新晃县监管队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09:2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