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大厂县公安局马岩、黄振宇等带多名警察将陈凤良、刘力等十几名法轮功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审问,当天晚上非法拘禁在公安局院内。
第二天(八月二十三日)邪党不法官员与县纪委、县“六一零”等部门勾结,并伙同县公安局,将这些法轮功学员分别转到县看守所、县招待所非法关押迫害。被软禁在招待所的有县修造厂职工郭福顺、县科技局职工王凤荣、县广电局职工刘秀香、第二幼儿园老师杨宇华。由于他们不愿意放弃信仰,遭到县监察局刘士忠,县“六一零”杨广通,县纪委景全来、刘淑云四人轮番的恶语攻击十多天,此四人污蔑、歪曲大法,逼迫学员放弃修炼。
之后,县纪委景全来、刘淑云等勾结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领导,从每人工资中敲诈所谓食宿费二千元,敲诈所谓取保候审金三千元(郭福顺四千元)供他们挥霍。事后又将这些学员每人分别降两级工资。
当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更严重。县志办主任刘力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迫害七十多天,诬判劳教一年,撤销行政职务,降两级工资。县第二中学教师王丽珠,被非法关押县看守所迫害一百多天,非法劳教两年,降两级工资,被勒索六千元。县妇联干部韩秀荣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迫害七十多天,勒索五千元,降两级工资。县迎春机械厂职工霍秀兰被非法关押看守所迫害一百多天并勒索六千元,非法劳教两年。县第二中学教师郭庆宝,被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七十三天,被勒索五千元,降两级工资。县劳动局干部陈凤良,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迫害八十多天,诬判劳教三年,因身体原因劳教所拒收。被勒索八千元,降两级工资,停发工资一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