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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杨萍
刘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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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杨萍(Liu,Yangping),
女 ,
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法院院长。刘杨萍,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历任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第二庭庭长、少年审判庭庭长、政治处主任。二零一二年二月,任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审判委员委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孝感市大悟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十二月,任云梦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法官。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晚上,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大法弟子熊继伟被劫持到汉川拘留所非法关押,期间一直抵制警察的非法审问,并绝食反迫害。熊继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一个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熊继伟又被非法刑事拘留。熊继伟家属鉴于汉川公安局违法抓人,非法盗窃熊继伟家的私人财物,拘留通知书未依法在二十四小时内送达家属,熊继伟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酷刑折磨等事实,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份就对汉川公安局提起控告,由汉川市法院立案。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因受理熊继伟被构陷案的法院变更,家属又去离家一百多公里的大悟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大悟县法院业已立案。同年三月八日,大悟县法院院长刘杨萍,副院长王孔文,行政庭庭长王姝玲等人到湖北省应城市找熊继伟的家属要求撤诉,熊继伟的家属不同意。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应城市东马坊医院杨院长(熊继伟的妻子在该院担任临时工,每月工资仅1000多元。)找她谈话,表示受到来自应城市卫生局(局长:柳红斌)施压(东马坊办事处和东马坊派出所也在开会讨论此事),以下岗为要挟,强迫熊继伟的家属在三月十六日作出撤诉的决定。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大悟县法院院长刘杨萍,副院长王孔文,行政庭庭长王姝玲等人去湖北省应城市找到熊继伟的家属要求她撤诉,随后家属受到威胁。
恶报结果: 患病(车祸)
恶报描述: 据中共媒体报道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湖北省云梦县人法院院长刘杨萍被酒驾者在法院门口撞伤后在ICU接受治疗。截止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刘杨萍还在ICU病房内接受治疗。据称,刘杨萍目前已苏醒。
相关信息引发网友猜测。据当地官方渠道消息,这起事故发生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上,当时刘杨萍从外地开会回来,正要返回法院。然而,就在单位门口,一辆汽车突然冲了过来,将刘杨萍撞倒并飞出数米远,最终倒地重伤。云梦县警方表示,肇事者自首后交代了酒驾肇事后逃离、次日迫于压力自首的情况,目前案件基本调查结束,是一起“偶发”事件。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湖北省大悟县法院】地址:湖北省大悟县长征北路17号,邮编432800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亲属;
包庇罪行;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违反庭审程序;
精神酷刑;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24年获悉湖北省73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
湖北孝感市政法委副书记许志华遭报突发心脏病亡
湖北省应城市熊继伟家属起诉警察遭威胁
所在单位:
云梦县法院
大悟县法院
湖北省大悟县法院: 地址:湖北省大悟县长征北路17号,邮编432800 院长:刘杨萍 副院长:阮从洲、王孔文 其他人员:李继华、付亚凡、杜莉、郭梅、夏轲、刘桦、李科峰、刘忠、张炜琳、戴国华、王姝玲、邓锦雯 办公室:0712-7222005 政治处:0712-7211303 审判监督庭:0712-7211309 行政审判庭:0712-7211310 刑事审判庭:0712-7211307 司法警察大队:0712-7211013 司法鉴定科:0712-7211311 执法工作局:0712-7211322 执二庭:0712-7211323 立案庭:0712-7211313 大悟县5个基层法庭: 电话区号:0712 [城关法庭] 电话:7211325 [大新法庭] 电话:7818281 [宣化店法庭] 电话:723517 [河口法庭] 电话:7512215 [新城法庭] 电话:748358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20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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