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忠长期在广东省市级检察院任职: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落马前,前后任河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揭阳市检院检察长、惠州市检院检察长。张思忠在其任期内,尤其是在揭阳市检察院和惠州市检察院任职期间,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并遭非法判刑。
二、惠州市检察院管辖三县三区共六个检察院,分别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下是张思忠二零一六年九月至落马前任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诬判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六年九月,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勾结法院非法庭审博罗县法轮功学员晏萍,后对她诬判一年半。
二零一六下半年,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勾结法院诬判博罗县法轮功学员蔡观英一年半。
二零一八年一月,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勾结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分别非法判刑十年、九年、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下旬,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勾结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何镜如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惠州市博罗县检察院勾结法院对老年法轮功学员黄群芳诬判一年零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