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调任四川省高级法院刑二庭任助审员、审判监督一庭审判员(刑事再审和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团队主持法官)。在其任职苍溪县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期间,为了眼前利益,盲目服从上级指示,参与非法审判和操控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至少有王小红、杨正明、严宗芳、曾玉贤等4人被非法判刑。
2007年1月8日,四川省阆中市法轮功学员王小红、杨正明到苍溪县讲真相,在龙山被蹲坑的国保便衣绑架,杨正明借用朋友的崭新二轮摩托车价值一万多元被抢劫,同时被抢走俩人手机各一部、和救世人的真相资料。随后国保警察又先后二次强迫王小红、杨正明回阆中,国保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电印机、VCD机各一台及大法书籍。非法关押期间不让家人见面。
2007年5月22日,苍溪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诬判王小红3年6个月,诬判杨正明5年6个月,60多岁的老太太严宗芳被诬判3年6个月,曾玉贤被诬判5年。此案,作为副庭长的何映江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