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丛德,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河南邓州人, 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登封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此后,郑州火车站公安分局政委;新郑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2012年7月,十八里河分局(派出所)党委书记、局长(所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刘丛德曾两次与任长霞做同事,并搭过班子,参与主编了《公安局长的榜样任长霞》。据悉,刘丛德曾在任长霞死后一个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哽咽着称,会“替长霞尽孝心”,与任长霞一样走上了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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