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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根生


梁根生

简介:
梁根生
(Liang,Gensheng), 男 , 55岁 ,

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院长

梁根生,河北省泊头人,二零零七年七月任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法院院长、邪党组书记;此前任沧州市肃宁县法院院长、邪党组书记;二零一三年任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院长、邪党组书记职务。

他在任职法院院长期间,与六一零邪恶组织及公安、检察院勾结,对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刑,致使数十人遭受冤狱迫害,有的被迫害致家破人亡,给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

以下是梁根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自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六年底,梁根生操控的肃宁县法院对至少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肃宁县万里乡卫家庄村法轮功学员卫朝宗、杜玉琴夫妇被警察绑架,三个月后的八月一日,卫朝宗被迫害致死。为了掩盖罪恶,阻止卫朝宗的妻子杜玉琴将他们的罪恶公之于众,邪恶的六一零组织和公检法互相勾结,无凭无据、罗织罪名将法轮功学员杜玉琴非法判刑八年。

被肃宁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二零零四年,裴文海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五年,黄振英,年逾七十,被非法判刑四年;宋凤芝,被非法判刑三年;王成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七年七月到二零一二年底,梁根生操控的河间市法院至少对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中共为了所谓“奥运”加重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河间市的法轮功学员任玉珍和岳玉强遭警察绑架。二人被构陷到法院后,遭法院非法判刑。任玉珍被诬判七年,岳玉强被诬判四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河间市法轮功学员十七人被警察绑架,其中赵铁轮、李静玲、刘艳峰、刘广华、张连芝、许国立、王军等十一人被非法批捕,并构陷到法院,河间市法院不通知家属,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非法秘密开庭,对他们非法判刑三到五年不等。

二零一三年到二零一七年六月,梁根生操控的沧州市运河区法院至少对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法轮功学员给民众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拍照刊登在当地报纸上,遭到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上午,运河区法院对其非法开庭,并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初,运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兰君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沧州市运河区绑架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李丽、常寿轩、唐建英、徐凯、侯东亮、曹延香、赵翔、刘立新、康兰英、赵俊茹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他们被构陷到法院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到十二日,运河区法院对他们非法开庭。七名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律师作无罪辩护,当地四千三百多人签名声援无罪放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运河区法院将法律当烂泥儿戏,非法对十名法轮功学员判刑,李丽被诬判六年、常寿轩、唐建英被诬判一年八个月、徐凯被诬判一年六个月、侯东亮、曹延香、赵翔、刘立新、康兰英、赵俊茹各被诬判一年五个月。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一七年六月,梁根生被查;二零一八年七月,梁根生被冀州区检察院以涉嫌犯受贿、单位受贿、诈骗罪向冀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表面上看,梁根生违反了中共所谓法律,实际是梁根生在沧州市肃宁县、河间市、运河区三地法院任院长期间,为了满足个人私利,追随江泽民邪恶犯罪集团竭力迫害法轮功所受到的天理报应。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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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8年明慧网报道五百多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3-
曾任三地法院院长的梁根生遭恶报

所在单位:

运河区法院运河区法院
电话:办公室 0317-3041040
孙兰芳 院长    2101916、2129701  13832720950
朱常利 副院长   2129702      13603174866
邢荣智 副院长   2129703      13191990091
刘致明 副院长   2129705      13930799566
徐兆和 纪检组长  2129706      13831750568
马永胜 刑庭    2129710      13903176216
周化长      2129710      13582675999
赵颖梅       2129709      13903170786
李文慧       2129709      2182198
孙锡林       2129709      13131761108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15日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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