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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炜
简介: 鲁炜(Lu,Wei),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鲁炜曾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据悉,鲁炜担任新闻信息中心主任之初的二零零二年,诋毁法轮功的文章明显比头一年增加,一到三月份,每个月都有十几篇造假文章出台。 在鲁炜任职期间,邪党喉舌新华社刊登大量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参与炮制“天安门自焚”伪案、“精神病患者傅怡彬杀人案”、“浙江毒杀乞丐案”三大恶性诬陷诽谤事件。 鲁炜积极配合了中共用以煽动仇恨和升级对法轮功的迫害,残害了无数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对真、善、忍天理犯下不可饶恕的罪。尤其是蒙蔽了无数无辜的民众,使人们在无知中上当受骗,从而追随邪党而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这是对广大受害民众的犯罪,使无数受蒙蔽的群众处于万劫不复之地,此罪远远大于“贪”,大于“腐”。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十九大后“首虎”落马的鲁炜受贿一案。庭审结束后,宣布择期宣判。自知罪不可恕的鲁炜称:“无论怎么判,都认罪。”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诬陷法轮功-宣传部副部长鲁炜遭恶报
所在单位: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9日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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