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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
奚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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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奚晓明(Xi,Xiaomi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汉族,一九五四年生,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任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奚晓明在任期间,就积极效忠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申诉案件上,都根据中共的要求断案,如:法轮功学员李志勤被河北宁晋县国保大队警察毒打致死案。 李志勤,河北宁晋县小枣村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十三个宁晋县国保大队人员翻墙闯入室内,摸黑就打,直到李志勤奄奄一息,被抬走。警察告知家人李志勤是“突发心脏病死亡”,尸体被强迫火化。 在二零一二年,家属申请国家赔偿,邢台市法院和河北省高级法院相继驳回申诉。当地国保还把申诉人李志勤的儿子抓到邢台洗脑班拘禁一个多月,逼迫其放弃告状。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案件的代理律师及李志勤的亲属向北京最高法院提出申诉,遭当地电话威胁。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最高法院做出立案通知,驳回文书显示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即已审结,而家属、律师一直没得到消息。律师气愤地说:“想不到最高法院更黑!简直是枉法裁定!” 这次北京最高法院的驳回,更见证了中共统治下的法院、法官以维护邪党是从,根本没有法制,没有公正。而作为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奚晓明,对申诉案件不作为负有责任。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违反庭审程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一)
所在单位: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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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2日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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