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黄兴国调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二零零八年一月任天津市长,二零一四年至落马,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在其任职期间,黄兴国指挥天津各级政府及公检法部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在二零一五、一六两年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共发生1314起,其中:被非法判刑79人次(包括二审),被迫害致死5人。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天津公安群体绑架法轮功学员,有33人被绑架抄家,王慧珍在被非法关押十九天后被迫害致死,17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天津公安再次群体绑架法轮功学员,至少24人被绑架抄家,杨玉永在看守所被酷刑迫害致死,12人被非法判刑。
两年间,天津法轮功学员因依法诉江被迫害案例超过四百起,八十四岁的张德堂老人被迫害致死,至少15人次被非法判刑(包括二审)。
对上述的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判刑甚至迫害致死,黄兴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