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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生

简介:
李振生
(Li,Zhenshe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涞水县赵各庄镇镇长,永阳镇邪党党委书记。

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后,涞水县的某大法弟子家四次被炒,他妻子多次被抓,恶徒还多次骚扰。迫害最严重的就有三次,该大法弟子在涞水县党校被打耳光、吊铐、跪带尖的水泥块和石头、拖把、麻绳蘸水抽等。遍体发青,浑身是伤。至今耳朵失聪,还被罚款八千余元。

直接参与迫害的有刘淑花(副镇长)、李银(政法委书记)、冯喜、李振生(镇长自己承认是流氓)、方永武(原主任,现已遭恶报,被双规)、刘兴悦和张秀山(现已遭恶报,被减员回家)、板城村书记孟兆检(已落选)。

河北涞水县永阳镇政府党委书记李振生,自一九九九年,任赵各庄镇政府和永阳镇党委书记,疯狂迫害大法弟子。例如,他曾亲自用脚把大法弟子曹继伟的腿踹折;拖欠一无所有的刘秀凤的工资不给,还把她扣在永阳镇政府两天一夜,要么就说没钱,要么就开车躲避,要么不接电话,拖欠一年多的工资,要了八年,李振生拒不给付。李振生抓捕了张国华等大法弟子。

二零零零年“七二零”,魏春兰及其他多名法轮功学员再次被绑架到涞水县赵各庄镇非法关押,她们绝食反迫害,赵各庄邪恶之徒说:说不吃也得交一百元饭费,绝食三天后魏春兰及其他法轮功学员们才被放回家。当时参与迫害的有李振生、李银、杨秀华(涞水人)、刘兴月(白涧人)、张秀山(白涧人)、贾永宝(书记)、张文刚,由镇政府直接迫害。

七、八年来,涞水县恶党县政府伙同涞水县永阳镇恶党镇政府、永阳镇派出所,不断对永阳镇法轮功学员骚扰、绑架、抄家、劳教、罚款,明码标价指使永阳镇众多百姓村干部监视、举报法轮功学员,让无辜的百姓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犯罪,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失去人的良知善念。

曾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永阳村的张国华、宋慧英、永阳镇政府司法所副所长刘秀凤、周家庄村的周景春、北七山村的刘凤奎、北秋兰村的张秀玲、东永阳村的李凤芹(已被迫害致死)。

永阳镇邪党党委书记李振生原在县司法局办公室工作,是个名牌的流氓,后调到涞水县赵各庄镇任镇长,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现在任永阳镇邪党党委书记,这次十一迫害大法弟子非法活动中,他亲自上阵指挥,并大打出手。(2009-10-26)

二零零九年「十。一」期间,永阳镇恶党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甚是疯狂。镇书记李振生亲自毒打法轮功学员,还雇佣当地痞子庞金良大打出手。李振生不但恶毒而且流氓,对前去要工资的女学员说:「如果你今天满足了我的要求,我就给你开工资。」这期间,李振生敲诈勒索数万元。

恶报结果:
患病

恶报描述:
李振生现已患肛瘘,但他仍不思悔改,对大法没有正确态度。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李振生,13930835599(手机)
相关电话:刘淑花  0312------4578756
     李银   0312------4578336
     冯喜   0312------4578409
     刘兴悦  0312------4578295
     张秀山  0312------4578738
     曹继青  0312------4578839
     张学伟  0312------4578894
赵各庄镇办公室  0312------4578511
赵各庄镇派出所  0312------4578695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毒打/殴打铐在某处上非法罚款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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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涞水县涞水镇政府涞水县涞水镇政府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朝阳路75号
电话:0312-4522430
镇长:刘月
书记:刘洪飞
原书记:胡金萍13582082098;刘大刚13582386121。
人武部长:宋志强13930891994、13582996696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10月6日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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