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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萍

简介:
黄萍
(Huang,Ping), 女 , 56岁 ,

凌河区法院院长。曾任古塔区法院院长。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黄萍由一个普通的法官升为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后升为古塔区法院院长。该法院多次诬判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李凌就是被黄萍的前任冯永田诬判后,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的。黄萍任该院院长后,步冯永田的后尘,继续实施迫害,特别是在二零零九年将法轮功学员宋亚平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一四年初黄萍调任凌河区法院任院长,至被撤职前一直在凌河区法院任职,这期间她又先后非法诬判邵明罡、武秀兰等六名法轮功学员。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一七年六月中旬,黄萍被撤销职务、停止工作,被审查。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锦州市两年半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所在单位:

凌河区法院凌河区法院
院长:黄萍 2872600 18941603999 (几年来曾诬判多名法轮功学员)
审判长:王锦文 2872623 18941601685 (曾诬判法轮功学员陈桂英)
锦州市凌河区法院:法官张旭芳 18941601654、04162872679
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公诉人周虹13019826161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7日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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