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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祥

简介:
高云祥
(Gao,Yunxia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从二零零零年一月起,高云祥先后任湖南汉寿县检察院检察长、常德检察院工会主席、常德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常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刘先菊十年,李芳云九年半,王晓辉九年,李海军八年半,刘慧平七年半,曾丽华七年,满三清五年,陈陵慈三年。其中,时任常德中级法院副院长的高云祥,任期内对政法系统迫害常德市法轮功学员负有主要责任。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高云祥涉嫌违纪问题接受调查。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三)

所在单位:

常德市中级法院常德市中级法院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9日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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