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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菊初

简介:
李菊初
(Li,Juchu), 男 , 年龄未知 ,

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院长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刘先菊十年,李芳云九年半,王晓辉九年,李海军八年半,刘慧平七年半,曾丽华七年,满三清五年,陈陵慈三年。其中,时任常德中级法院副院长的高云祥及时任常德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的李菊初被列入涉案单位和责任人名单。他们任期内对政法系统迫害常德市法轮功学员负有主要责任。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湖南省常德市纪委对武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菊初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李在任期间,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负直接责任。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三)

所在单位:

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
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中段,电话:(0736)7225422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9日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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