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二点钟左右,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苏仙区防暴警察、南塔派出所所长唐铭奎带着电棍,出动十五名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李木朵的文具店,将李木朵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两次,所谓“理由”是她向学生宣传法轮功,跟共产党抢人脉。释放时,郴州市看守所开具了证明,写明“因撤案释放”。
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上午11点左右,郴州市北湖区居委会四个人先敲李木朵的家门,李木朵开门后没多久,州市苏仙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张斌及苏仙区南塔派出所所长唐铭奎带着两个警察,要求李木朵去派出所录口供。
下午,家属见李木朵还没有回家,去南塔派出所问原因时,一名办案人员告知,因为李木朵买了一张三月七日从郴州去长沙的火车票。家属说李木朵买的火车票只是去长沙喝寿酒,湖南地界都没有出,为什么不放人?办案人说,这趟火车要经过北京,现在北京在开“两会”,是非常时期,这案子是上面压下来的。
下午6点多时,李木朵的家属接到一个非法逮捕李木朵的通知书。李木朵现在人被非法关押在拥军路的198医院,经体检,血压有点高。
据湖南郴州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消息,湖南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苏仙派出所所长唐铭奎和副所长张向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同日被查。唐铭奎、张向良任郴州市南塔派出所负责人期间,是迫害郴州市法轮功学员李木朵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