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茂田任职吉林市检察长期间,吉林市有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吉林市检察院恶意起诉并被法院非法判刑,最高刑期达十二年。
谢茂田在任职辽源市副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项丽杰、刘全兴、刘端胜、栾爱军、吕春云、张顺龙、赵岩等九人,被辽源市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非法秘密开庭诬判。
谢茂田任职辽源市副检察长期间,据明慧网统计显示;辽源市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辽源市检察院恶意起诉并被法院非法判刑,最高刑期达十一年。
谢茂田在任职松原市检察长期间,据明慧网统计显示;松原市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松原市检察院恶意起诉并被法院非法判刑,最高刑期达十一年。
谢茂田任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吉林省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冤判案例。据《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和《二零一七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显示,吉林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上半年被非法判刑十九人次,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一百人次,即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合计一百一十九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消息,谢茂田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查,后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现在还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