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冯善国任榆树市委书记。这五年期间,榆树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被绑架、拘留达220多人次,遭骚扰达265人次,被非法判刑的20人次,被迫害致死的三人,使众多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浪迹他乡,给法轮功学员家属造成身心痛苦和创伤,给法轮功学员亲友、邻居及百姓造成的担心与恐慌,也给榆树当地百姓明白真相得救造成很大的阻挠和损失。
二零一八年, 榆树市公安局局长兼副市长愈申想出来一个损招,搞了一个警察的“计分考核制”,就是绑架一个法轮功学员记十分,而抓两个普通嫌疑犯记一分,那就等于抓二十个嫌疑犯才记十分。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如果到医院检查不合格,警察也得把他们送到拘留所,办完手续,才能放人,要不然不能算“绩效”。公安局利用这种“计分考核”诱惑、刺激警察用恶性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所以各个派出所和国保大队警察走屯串户,满大街遛,疯狂抓法轮功学员,整个榆树市被搞得鸡犬不宁,百姓怨声载道。
作为榆树市中共最高头目冯善国,对此负有逃脱不了的责任,因为迫害法轮功,中共就是始作俑者。
下面是这五年榆树市政法委、“610”、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拘留、骚扰、冤狱和迫害致死的具体情况:
在这五年中,共计绑架220人次,邪党十九大“敲门行动”骚扰的265人次。
二零一三年八月至十二月被绑架迫害的13人次。
二零一四年被绑架迫害的27人次,办洗脑班一次。
二零一五年被绑架迫害的65人次,办洗脑班一次。
二零一六年被绑架迫害的22人次。
二零一七年被绑架迫害的47人次,邪党十九大前后敲门行动被骚扰的265人次。
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一月被绑架迫害的46人次。
在这五年中被非法判刑的二十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王续春三年半、刘淑艳三年、李亚珍三年半、李玉章三年、王秀英三年监外执行、蒋萍三年三个月、王玉兰三年半、赵宇晶三年半、朱峰三年、韩广芝七年罚金二万、任淑霞三年罚金一万、郭淑学三年罚金一万、李香云一年半、宁廷云十个月、张玉洁被冤判三年零两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李秀娟被冤判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七十五岁的李庆霞被冤判三年缓刑四年、七十六岁的刘淑岩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八十五岁的徐景超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李国玲被判勒索罚金五千元。
在这五年中被迫害致死的三人是:崔占云、刘淑艳、宋兆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