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云光中

简介:
云光中
(Yun,Guangzhong),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呼和浩特市委书记

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常委、组织部长。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历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长、呼伦贝尔市常委。二零零八年二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长。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呼和浩特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二零一七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云光中就一直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为效忠中共,云光中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指挥公检法司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跟踪、盯梢、监控、蹲坑、尾随、绑架、抄家、关押、判刑、甚至迫害致死。至此,云光中背着迫害法轮功的政绩、踩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一路蹿升至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跻身于省部级大员的要位。

云光中在内蒙古自治区任职期间,就不遗余力的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操控当地法院诬判、冤判内蒙古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仅在二零一七年,在自治区直接授意下就诬判内蒙古法轮功学员三十九人(含部份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入狱,法轮功学员杨桂芝遭迫害离世。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

二零一七年(三十二人):王桂香、雷秀华、杨翠玲、王艳昕、岳淑霞、肖丽娟、方道和、赵德停、张法军、刘文发、王秀杰、鄢丽萍、江学农、谭秀霞、徐润叶、曹继海,王长顺、吕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环、贾彬、赵春霞夫妇、李玉岚、王翠华、王大孝、吴燕、高春荣、张万波、李桂英、李树芳、贾丕珍。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杨桂芝自迫害发生后,就被在内蒙古自治区操控下的当地政法委、“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多次迫害,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年六十一岁。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仅二零一八年的当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地区至少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至少有二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看守所,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李淑华、江学农、岳淑霞、王艳昕、杨翠玲、王艳昕、杨翠玲、岳淑霞、李玉岚、王飞、张志江、谭国辉、赵桂春、陈翼飞、徐殿林、张玉舫、贾彬、赵春霞、李彩芝。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对被告人云光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550万元。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光中成为二零一九年以来在省份内任职且在任上被查的第三个省部级官员。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对被告人云光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550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14658.html#20114232958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云光中遭恶报被查

所在单位:

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委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8日 08:5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