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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星

简介:
刘星
(Liu,Xing), 男 ,

曾任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四年二月任莒南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任沂南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九年任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局长。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刘乃训、王西兰夫妇被沂南县公安局十几个警察,绑架到当地依汶镇派出所,威胁、恐吓,承认沂南公安局编造的罪名。35天后,刘乃训夫妇二人被非法批捕,分别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临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晨6-7点,祖培永、李长芳被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出动九辆警车闯入隋家店村绑架。

此两次行动,是沂南县公安局以隋家店村为重点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奇怪的是,以上四位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好人怎么会是“黑恶势力”?而且很快把两个绑架案,策划构陷成一个大冤案。

冤案受害人:祖培永,李长芳,刘乃训,王西兰(注:四人均为山东省沂南县依汶镇隋家店村村民);

冤案制造者:沂南公安局、依汶派出所、沂南检察院、沂南法院,临沂610秘密组织(类似文革小组、盖世太保组织)。

冤案责任人:沂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星,沂南国保大队长胡法强,依汶派出所所长 刘伟明,依汶610主任 咸春亮,沂南检察院 苗士武,沂南法院 尹传伟,临沂610头目(由于秘密,头目姓名不清)。

据大陆消息,山东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局长刘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经被查。这是继六月二十五日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张春义被查后,又一区公安局长被查。

据七月十四日山东消息,山东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局长刘星,涉嫌严重违规违法被查。
刘星,男,一九六六年四月生,山东临沭人,曾任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莒南县公安局政委等职,二零一四年二月任莒南县公安局长;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沂南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二零一七年一月任沂南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九年四月任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局长。

刘星任沂南县公安局局长期间,操控公安警察对该县法轮功学员迫害,二零一七年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邢西美,二零一八年绑架法轮功学员祖培勇、刘乃勋、王西兰、李长芳等,致使李长芳在临沂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祖培勇、王希兰、刘乃勋等仍在济南监狱被迫害中。

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邢西美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沂南县岸堤镇西沿路村法轮功学员邢西美,在集市上发放真相台历时,被当地警察劫持到临沂看守所,短短十几天,邢西美就在十一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

邢西美被绑架后,家人没有收到任何手续和音讯。直到十一月九日,派出所所长与几个警察突然找到邢西美的家人,讹诈家人查体费410元钱,又要家人拿出三千元钱办取保手续,并欺骗说邢西美老人身体很好。被家人拒绝后,他们就急匆匆将家人带到临沂市人民医院南院,此时家人发现邢西美正在被医院抢救,身体偏瘫,意识不清,生命垂危。别人大声问她时,她嘴里只是虚弱的说“欺负人”。派出所警察见状,扔下三千元钱就跑了。

据悉,邢西美在医院抢救稍微稳定后,家人离开几个小时,回来后,突然发现邢西美原本正常的肚子膨胀严重,一肚子黄色液体,而且后来所有病历记录被公安局抢走。十一月二十日,邢西美含冤离世。

邢西美的家人为了伸冤讨公道,依法逐级上访控告沂南县公安局。初期,县公安局佯装不知,不理不问,等到了六月份中央巡视组要来沂南县时,县公安局担心其家人去上访告状,便突然对冤案作出回应,多次派人找到店村的村民王西爱(邢西美的亲家)谈话许诺:只要不再上访,县公安局愿给予赔偿,出个几十万元没有问题,同时许诺给邢的丈夫困难补助,但也威胁其家人,如果再上访,就把人抓到看守所,其所有在政府工作的亲朋都会被开除公职等等。

可中央巡视组走后,县公安局的许诺成了泡影。县公安局的恶行骗局也被明慧网曝光,此冤案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谴责,当地百姓也为此冤案鸣不平。县公安局不是以此悔罪改过,正当处理,兑现许诺,而是寻机报复。县公安局怀疑依汶镇隋家店村法轮功学员参与了此次控告活动,便对他们施展多次报复加害行径。

二、两次洗劫隋家店村、绑架多人

第一次是在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县国保大队与依汶镇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隋家庄子村隋树昌夫妇、隋家店村刘乃训和王西兰夫妇四名法轮功学员,隋树昌夫妇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后回家,王西兰当时查体不合格不应该被关押,但仍被派出所所长刘伟明等强行劫持到临沂看守所关押,刘乃训被非法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三十五天后,刘乃训夫妇二人被非法批捕。

第二次是在同年十月二十三日,沂南县公安局纠合了国保大队、巡警、依汶镇派出所、岸堤镇派出所等大批警力,借“扫黑”之名对隋家店村进行二次洗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祖培勇、李长芳(女)和两名不修炼世人(二人被保释),将祖培勇、李长芳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刑拘。

当天早晨六、七点,九辆警车突然窜进村里,几十名巡警快速下车后,立即分头扑向该村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家中翻墙、破门而入,当时将祖培勇、李长芳(女)两名法轮功学员暴力劫持进警车里。警察行恶长达三个多小时,在骚扰盘问了许多法轮功学员家属后,警察才扬长而去。

三、枉判四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李长芳

沂南政法委610秘密组织,将两起绑架案,指使沂南公检法构陷成一起所谓的“大案”,以完成“扫黑”指标。沂南检察院、沂南公安局、沂南法院,根据需要,非法构陷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久,沂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星,被省、市奖励其“扫黑”成果,登上山东电视台的屏幕吹嘘,欺骗民众。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中国新年来临之际,沂南县公检法人员荒唐地在异地即临沂河东区看守所非法组成了一个所谓“法庭”,开始所谓的“庭审”,仓促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祖培勇、李长芳、刘乃训与老伴王西兰进行所谓“庭审”。三月二十七日,沂南法院秘密判决,并且规定:判决书不允许其他人看,不允许拍照。

家属无奈,聘请律师进行查看,得到冤案秘判内容:祖培永被枉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刘乃训(被枉判三年、罚金二万元;李长芳被枉判二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王西兰被枉判二年、罚金一万元;未修炼法轮功的王永刚与付文合(二人刑拘后取保)一同被枉判一年、罚金一万元,王永刚缓刑两年,付文合缓刑一年六个月。四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轮功学员李长芳在临沂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因胃疼,逐渐往下疼,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积出现红紫现象,被送进临沂市人民医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下午,在未确诊的情况下手术,手术后再也没有醒过来。

七月十二日,临沂兰山区东关派出所与临沂看守所,趁李长芳家属不在,拔掉正在临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的李长芳身体上的各种仪器管子与呼吸机,随后将李长芳的遗体抢走。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据大陆消息,山东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局长刘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经被查。这是继六月二十五日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张春义被查后,又一区公安局长被查。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威胁/恐吓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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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河东区公安分局河东区公安分局

沂南县公安局沂南县公安局
【沂南扫黑办】
举报电话(李姓警察):13869992444、0539-3221751
局长热线:17861660110
【沂南县社会治理综合办】电话:0539-3221415
马成连:办电0539- 3221007;手机13583930009;
高兴先:手机 13969980806;
李中生:13505492396;
王桂金:13954916800;
郑志杰:13608901119;
刘善元:13573991638,家庭电话:0539-3230109;
张新玉:13805393787;
王越:办电:0539-3776901,13805399988;
曹繁荣:13969969369;
杨西刚:13608901166;
丁北大:13705397167;
薛克伟:13608995788;
王瑞兆:13791572699;
依汶镇派出所0539-3775453
王成勇:13854903778,(宅)0539-3255918;
张伟: 13355028077;
王晓东:13793925399;
徐在前:18853916053;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3日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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