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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勇
简介: 金世勇(Jin,Shiyong),
男 ,
62岁 ,
退伍转业军人,湖北省咸宁市强制戒毒所所长(副县级)。金世勇曾任官埠桥向阳湖劳教所大队长、官埠桥劳教所政委、官埠桥劳教所所长。他藉迫害法轮功的”政绩”,在中共邪党内官运亨通,由小小的队长升为副县级干部。金世勇与610(指挥迫害法轮功的专职非法机构,类似文革时的“文革领导小组”)勾结,加重迫害法轮功。甚至在习近平主政废止邪恶的劳教所制度被时,他还积极配合610在劳教戒毒所内组建所谓的“咸宁市法制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金世勇任职劳教所大队长期间,亲自制定并实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计划,参与迫害该劳教所劫持的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徐长虹(温泉)、陈建平(温泉)、吴卫华(温泉)、汪礼迪(温泉)、高志(温泉)、李勇(咸安)、杨小勇(温泉)、李世文(崇阳)、周国强(赤壁)、王国平(嘉鱼)、章琪(温泉)、罗岳峰(通城)。亲自“转化”法轮功学员,如:三个月的准军事化队列训练、严管、挑塘泥、挑大粪、到砖厂做砖、做宝石珠子、做编织袋、搞基建、修公路、种菜等等,都是没有任何报酬的高强度奴工生产,每天有任务,完不成就体罚,或苛扣饭食,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视力衰退,体重减轻。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湖北省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咸安区法院判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宣判金世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开除公职。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军训;
体罚;
严管;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劳教所、戒毒所官员遭恶报
湖北省咸宁市强制戒毒所所长金世勇遭恶报获刑三年半
所在单位:
咸宁市强制戒毒所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22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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