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金世勇

简介:
金世勇
(Jin,Shiyong), 男 , 62岁 ,

退伍转业军人,湖北省咸宁市强制戒毒所所长(副县级)。金世勇曾任官埠桥向阳湖劳教所大队长、官埠桥劳教所政委、官埠桥劳教所所长。他藉迫害法轮功的”政绩”,在中共邪党内官运亨通,由小小的队长升为副县级干部。

金世勇与610(指挥迫害法轮功的专职非法机构,类似文革时的“文革领导小组”)勾结,加重迫害法轮功。甚至在习近平主政废止邪恶的劳教所制度被时,他还积极配合610在劳教戒毒所内组建所谓的“咸宁市法制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金世勇任职劳教所大队长期间,亲自制定并实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计划,参与迫害该劳教所劫持的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徐长虹(温泉)、陈建平(温泉)、吴卫华(温泉)、汪礼迪(温泉)、高志(温泉)、李勇(咸安)、杨小勇(温泉)、李世文(崇阳)、周国强(赤壁)、王国平(嘉鱼)、章琪(温泉)、罗岳峰(通城)。亲自“转化”法轮功学员,如:三个月的准军事化队列训练、严管、挑塘泥、挑大粪、到砖厂做砖、做宝石珠子、做编织袋、搞基建、修公路、种菜等等,都是没有任何报酬的高强度奴工生产,每天有任务,完不成就体罚,或苛扣饭食,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视力衰退,体重减轻。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湖北省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咸安区法院判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宣判金世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开除公职。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关押非法劳教洗脑/送洗脑班军训体罚严管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劳教所、戒毒所官员遭恶报
湖北省咸宁市强制戒毒所所长金世勇遭恶报获刑三年半

所在单位:

咸宁市强制戒毒所咸宁市强制戒毒所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22日 10:1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