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勇,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七年,任咸宁市劳教所大队长;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任咸宁劳教所政委;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六年,任咸宁戒毒所所长。
金世勇与610(指挥迫害法轮功的专职非法机构,类似文革时的“文革领导小组”)勾结,加重迫害法轮功。甚至在习近平主政废止邪恶的劳教所制度被时,他还积极配合610在劳教戒毒所内组建所谓的“咸宁市法制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金世勇任职劳教所大队长期间,亲自制定并实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计划,参与迫害该劳教所劫持的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徐长虹(温泉)、陈建平(温泉)、吴卫华(温泉)、汪礼迪(温泉)、高志(温泉)、李勇(咸安)、杨小勇(温泉)、李世文(崇阳)、周国强(赤壁)、王国平(嘉鱼)、章琪(温泉)、罗岳峰(通城)。亲自“转化”法轮功学员,如:三个月的准军事化队列训练、严管、挑塘泥、挑大粪、到砖厂做砖、做宝石珠子、做编织袋、搞基建、修公路、种菜等等,都是没有任何报酬的高强度奴工生产,每天有任务,完不成就体罚,或苛扣饭食,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视力衰退,体重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