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委员。
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二月任兴安盟公安局局长。
二零一二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兴安盟副盟长、公安局局长。
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今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共江泽民集团倾举国之力迫害法轮功最疯狂时期,当时赵云辉四十出头,为了升官发财,任职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政策,造下无边的罪业。仅举一例:包头东河区法轮功学员刘文丽,五十四岁,原包头铁路客运公司退休职工,于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晚被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和管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包头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几天刘文丽就被迫害致死。亲属提出看人,被无理拒绝,610和公安部门还逼家人尽快火化,毁尸灭迹、掩盖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