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以后,阿城市711厂党委书记刘英林、纪委书记陆朋、付成义、工厂公安处王楷湖、退休办主任张万义在大会小会动员,就是不让大法学员于淑清老伴炼功。至使于淑清老伴得了癌症,于2001年正月初,悲愤的离开人世。
她们厂领导、党委书记刘英林、纪委书记陆朋、付成义、公安处长于凯湖、于二(别名)、张芬等人去北京接常淑华时,还勒索她们
每人2000元钱,于二还给她们戴手铐子,他们用她们的钱吃喝玩乐,回来把她们押送第二看守所关押30天,还叫犯人打她们,逼她们写保证书,阿城市的610还让她们交1000元保证金,收款人是法制科科长奚景龙。
王卫东等四人每家被建成装配厂纪检处陆鹏,公安处于凯湖、于二,财务处张芬等勒索二千元。建成装配厂书记刘英林让他们给厂领导写感谢信,送交界派出所锦旗等,并在厂批斗大会上让王卫东读感谢信,陆鹏主持大会,说了很多诬蔑大法的话(已死于肝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