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满,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在非法开除法轮功学员主张权益时东轻厂授权代表扮演了恶劣角色,初法在法庭配合不法人员在证据上做手脚、利用原告不懂之处欺骗原告,以达到维护东轻厂迫害信仰者的非法开除事实。质证期间没有公司开除文件送达证据,找证人不来的情况下,以“法轮功是×教,公司开除决定是正确的”为由,坚持以强加的“超过时效” 为借口,不顾当事者一直以来以各种方式不停的回公司去找还工作的事实,不予解决;在中法法庭上法官建议调解解决时,在上诉人同意法庭调解处理的前提下,东轻公司授权代表口口声声以鲍丽云炼法轮功,开除决定是对的”,给中法施加压力,强硬的不同意调解,劳资人员在两次开庭都没有到场,只有授权代表的法律顾问到场。而在这之前法轮功学员多次从不同层面给王德满讲过真相,他置若罔闻,一意孤行。使劳动争议案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公司法轮功修炼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十五年生活无着落,王德满应对此负全责,此人二零一七年因患忧郁症自杀,据悉是经济签约困扰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