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报道,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至少对55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主要涉案法官有:陈壮威、张巨涛、朱丽娜。近年主要涉案法官是张巨涛。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法官张巨涛被抓走,具体原因、罪名不详。坊间都说他是因为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恶报了。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上午,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少年庭审判长赵哲、工作人员张巨涛、郭郁对大法弟子王金平、白敏开庭审理,非法判王金平8年徒刑,白敏4年徒刑(据公安调查,白敏仅在当天帮忙带一个包而被抓)。
法院强加的所谓罪名是“利用×教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没有律师,没有法庭辩护,没有自我辩护。法庭上的一切按照事先订好的程序强制进行,草草了事。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沈阳法轮功学员孙德坤、妻子邢安梅、女儿孙莺莺,因为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邢安梅被秘密诬判一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当时法官张巨涛还恶劣恐吓邢安梅说:上诉就加刑。二月二十七日,孙德坤被大东区法院诬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孙莺莺被非法强制管教一年(监外),勒索罚款两千元。
二零二三年,三位中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只因邮寄真相信,就被沈阳市公安、国保诬陷为“犯罪团伙”,定为“大案要案”。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张巨涛不依据任何法律,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重罚。72岁的于桂春被枉判八年,被勒索罚金五万;52岁的李咏梅被枉判五年,被勒索罚金三万;80岁的张玉锦被枉判四年半,被勒索罚金两万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58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国华,因为给出租车司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被沈阳市大东公安分局国保、大东门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十月获知,二零二四年十月被张巨涛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
沈阳法轮功学员金晓峰(65岁)、赵桂萍(71岁)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遭到大东区法院非法冤判:金晓峰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赵桂萍五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审判长:张巨涛,审判员:朱丽娜,陪审员:李平,书记员:张晓彤)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73岁的法轮功学员孟庆洁被张巨涛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六日,张巨涛枉判58岁抚顺法轮功学员张慧强四年半,勒索罚金两万元。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张巨涛枉判68岁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过程中张巨涛处处刁难家属及律师。
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法轮功学员周凤兰(女,76岁)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被辉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但因高血压看守所拒收,被“取保候审”释放。此后,辉山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门骚扰,并将她的案子推至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和法院。
周凤兰于二零二五年出现明显脑血栓症状:吐字不清、走路不稳。就在这种情况下,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东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十余人闯入家中,对她进行“庭审”,当场宣读三年徒刑并勒索罚款两万元。法院人员还威胁称将对她“检查身体”,准备“收监”。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参加审判周凤兰的人员:审判长张巨涛 、审判员朱丽娜 、陪审员库晓南、书记员赵晓璐。
近期,周凤兰遭强行“收监”,而家属一个月来始终无法探视,极度担忧她的生命安全。(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