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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巨涛

简介:
张巨涛
(Zhang,Jutao), 男 , 五十多岁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审判长。

据明慧网报道,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至少对55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主要涉案法官有:陈壮威、张巨涛、朱丽娜。近年主要涉案法官是张巨涛。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法官张巨涛被抓走,具体原因、罪名不详。坊间都说他是因为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恶报了。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上午,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少年庭审判长赵哲、工作人员张巨涛、郭郁对大法弟子王金平、白敏开庭审理,非法判王金平8年徒刑,白敏4年徒刑(据公安调查,白敏仅在当天帮忙带一个包而被抓)。

法院强加的所谓罪名是“利用×教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没有律师,没有法庭辩护,没有自我辩护。法庭上的一切按照事先订好的程序强制进行,草草了事。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沈阳法轮功学员孙德坤、妻子邢安梅、女儿孙莺莺,因为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邢安梅被秘密诬判一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当时法官张巨涛还恶劣恐吓邢安梅说:上诉就加刑。二月二十七日,孙德坤被大东区法院诬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孙莺莺被非法强制管教一年(监外),勒索罚款两千元。

二零二三年,三位中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只因邮寄真相信,就被沈阳市公安、国保诬陷为“犯罪团伙”,定为“大案要案”。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张巨涛不依据任何法律,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重罚。72岁的于桂春被枉判八年,被勒索罚金五万;52岁的李咏梅被枉判五年,被勒索罚金三万;80岁的张玉锦被枉判四年半,被勒索罚金两万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58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国华,因为给出租车司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被沈阳市大东公安分局国保、大东门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十月获知,二零二四年十月被张巨涛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

沈阳法轮功学员金晓峰(65岁)、赵桂萍(71岁)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遭到大东区法院非法冤判:金晓峰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赵桂萍五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审判长:张巨涛,审判员:朱丽娜,陪审员:李平,书记员:张晓彤)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73岁的法轮功学员孟庆洁被张巨涛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六日,张巨涛枉判58岁抚顺法轮功学员张慧强四年半,勒索罚金两万元。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张巨涛枉判68岁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过程中张巨涛处处刁难家属及律师。

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法轮功学员周凤兰(女,76岁)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被辉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但因高血压看守所拒收,被“取保候审”释放。此后,辉山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门骚扰,并将她的案子推至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和法院。

周凤兰于二零二五年出现明显脑血栓症状:吐字不清、走路不稳。就在这种情况下,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东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十余人闯入家中,对她进行“庭审”,当场宣读三年徒刑并勒索罚款两万元。法院人员还威胁称将对她“检查身体”,准备“收监”。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参加审判周凤兰的人员:审判长张巨涛 、审判员朱丽娜 、陪审员库晓南、书记员赵晓璐。

近期,周凤兰遭强行“收监”,而家属一个月来始终无法探视,极度担忧她的生命安全。(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法官张巨涛被抓走,具体原因、罪名不详。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邮编:110041
总机:024--88130168 88130838
张巨涛電話:024-28319571、13998269802(刑二庭庭长)
家住沈阳市大东区小什字街2-1号1-4-2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违反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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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大东区法院大东区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邮编:110041
电话:024-88130838、88502198、28319561、28319699
立案:024-28319690、28319736、28319723
刑庭:024-28319561 纪检:024-88131505
电子邮箱:ddfy2013@sina.com
院长:戴兵 电话:024-28319999
副院长:赵闯,李云飞
副书记:陈洪文
政治部主任:刘昕 副主任:刘丹
研究室主任:戚力凯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赵勇
审判委员会委员:郭福强,郑显波,鉴铭宇,楚晋,雷雨
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虓
承办法官:张巨涛(刑二庭庭长) 电话:024-28319571 手机:13998269802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邮编:110041
电话:024-88130838 88502198 28319561
主审法官:刘晓丹(曾是书记官办公室负责人)13998889816
院长  朱秀英  28319299  13904007099
副院长 刘金宝  28319699  13066770000
副院长 韩宝良  28319999  13304015388
副院长 周军   28319779  15640565377
副院长 陈青   28319599  15640566555
执行局局长 于斌 28319899  13904008866
刑庭庭长 金成锐 28319561  15640568288
刑庭副庭长 张莉 28319567  15904023970
法警队长  贾连胜 28319996 15640568126
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忆军 28319595 13386868167
审判委员会委员 常宏  28319633 15640568179
审判委员会委员 宁晓冬 28319611 13700016197
政治处主任 潘秦茵 28319998 15640568966
监察室主任 金鑫  28319988 13555779526
院长助理  赵哲 28319570  13514230398
政治处副主任 戚力凯 28319501 13190046199
陪审员办公室负责人 吴菁菲 28319630 13840236155
审判监督庭庭长 葛敏 28319602 13386868065
行政庭庭长 石丽娟 28319528 13940345528
立案庭庭长 肖立忠 28319629 15640568394
信访办主任 牛恒辉 28319530 13390112586
立案庭副庭长 李卓 28319537 13066682799
办公室主任 刘晓强 28319666 15640568126
办公室副主任 郭利 28319555 15640561790
法警队副队长 张天宇 28319598 13390169275
裁决庭庭长 赵闯 28319667 15640568417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6年8月15日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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