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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维平


彭维平

简介:
彭维平
(Peng,Weiping()), 男 , 57岁 ,

一九五七年八月出生,曾任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政委(二零零三至二零一三年),主管国保大队,是六一零成员,专职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永昌县恶人集团县委书记张云生(现在是金昌市市委宣传部部长)、县长陆志雄(现在是永昌县县委书记)、副县长孟有柱(现在是永昌县县长)、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局长刘富海、恶警李国钰等对永昌县境内的大法弟子全面严重迫害,特别是南坝乡、焦家庄乡,多人被非法劳教、判刑,甚至是举家被非法判重刑,还把大法学员们集体押到各乡镇游街示众。

前任永昌县县委书记张云生和现任永昌县县委书记陆志雄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法轮功学员要严厉镇压,各乡村以每月每人200元钱雇佣本村无知之人监视大法弟子,夜间巡逻。

公安局长刘富海说:我给你们找一种锻炼身体的方法。于是刘富海、彭卫平、李国玉,每天早晨到看守所折磨法轮功学员。打着锻炼身体的幌子将水泼在地上,让大法弟子爬在冰上做俯卧撑,每人两百个,然后再跑步。每天早晨两个小时,就这样折磨了几天。一天早晨,局长刘富海因六十多岁的胡尚学做的少,就毫无人性的用脚踩老人的头,还恶毒的谩骂。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永昌县恶警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盯梢、跟踪、抓捕、殴打大法弟子。其中王建国、李国玉在当时任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的指挥下直接策划、执行所有发生在永昌县城关镇的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

二零零零年,在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彭卫平、国保科李国玉指挥下,当地警察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永昌县城的所有公、检、法、司的全部车辆都参与了此次行动,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焦家庄乡的河滩村村委会大院开严重侵犯人权的批斗会,紧接着又沿着河滩村、李树庄村、北泉村、双磨街村,强迫法轮功学员“游街示众”。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共邪恶之徒无任何理由将王泽兰非法拘留,遭到永昌县公安局长刘富海和彭卫平、李国玉为首的恶人文革式的迫害,被游街、开批斗。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恶警彭维平、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等策划实施了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在公众面前用绳捆、挂纸牌、强行跪地后再行公开非法宣判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当时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彭维平读的所谓“宣判词”。被非法宣判的有:张延荣(十二年)、胡尚学(十二年)、秦德新(十二年)、樊永成(十二年)、秦积昌(八年)、褚大义(八年)、岳培福(八年)、王泽芳(八年)、王永芳(七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约五十多人被抓。三月二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政保股李国玉带人找到陈旭中单位,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就搜家、搜办公室,一无所获。然后骗陈旭中说跟他们走一趟,问个话。陈旭中信以为真,没想到这一去三年,被关押、被劳教,与家人天各一方。

五月十四日在永昌县体育馆召开所谓的“公捕大会”,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脖子上挂着带有污蔑性语言的牌子,在坐满了群众的体育馆被宣布“逮捕”(由武警用绳捆绑后跪下“认罪”)或“劳教”,陈旭中被宣布劳教三年。之后由武警押着“游街示众”,“游街”刚一结束,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就被强迫签字,不通知单位、家属,塞进两辆面包车押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台)。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永昌县法院非法判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张延荣(已被迫害致死)、秦德悟、樊永成、胡尚学十二年,王泽兴(已被迫害致疯)、岳培福、秦吉昌十年,褚大义、王泽芳(女)八年,王永芳(女)七年,严生杰三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调集了河西堡派出所、焦家庄派出所以及一百一十的几十人,五辆面包车,警察李国玉、白积连、彭维平等手拿胶皮管破门而入,一把将王泽芳摁倒在地,王泽芳的丈夫张延荣、弟媳和婆婆一同绑架到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恶人大抓捕,城关派出所非法抓了甘肃永昌女大法弟子(姓名待查)等六人被非法关到永昌拘留所,彭维平、局长朱生年、陈桂山非法审一阵、骂一阵。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政保股李国玉带人找到大法弟子陈旭中单位,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就搜家、搜办公室,一无所获。然后骗他说跟他们走一趟,问个话。他信以为真,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三年,被关押、被劳教,与家人天各一方。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司法部门在县体育馆召开所谓“公捕大会”,给三十多名大法弟子双手戴着手铐,胸前挂上诬蔑大法的牌子,在坐满群众的体育馆中公安局副局长彭维平宣读邪恶的非法判决,由恶警押着学员在街道上游街。当时被非法宣判十二年的大法弟子有:张延荣、胡尚学、秦德新、樊永成。

永昌县、河西堡镇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三十至四十人,非法关押在永昌县戒烟所、看守所。沈福莲与楚大义是夫妻,一个被非法劳教,一个被非法判刑,家中有两个孩子无人抚养。有学员当时责问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彭维平、政保股股长李国玉:“你们把人家夫妻俩判刑的判刑,劳教的劳教,家中扔下两个孩子谁管?你们这样做太没有人性了!你们迟早要遭报应的!”这两人不吭声。后沈福莲被送回。

二零零六年七月以来,以彭维平和李国玉为首的不法之徒大面积非法抓捕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已知的有(人名均为音同)张义连、沈如民、马德贵、李秀玲、李有、韩天正、陈旭忠、中冬柱、李玉文、赵桂香、李元基、李晋基、闫秀英、还有窑街煤矿不知姓名的两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国保大队李国玉、片警赵吉祥又找到陈旭中单位,没有任何搜查证件,强行搜家,没找到什么东西,却扣押了单位放在我家的笔记本电脑。八月三日晚十点多,陈旭中从街上散步回来,被片警赵吉祥等人跟踪,从同事家中叫出来非常粗暴的给他戴上手铐,塞进警车,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后得知系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副局长段银祥指使。八月十一日,被有关部门批准释放,但当地恶警就是不放。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陈旭忠在恶警彭维平的作梗下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并送往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六大队十六中队。

大法弟子张淑梅、张菊凤、黄志秀,三月十三日被永昌县恶警彭维平、李国钰等绑架及非法抄家。永昌县河西堡镇的大法弟子侯有虎,被金昌、永昌的恶徒构陷,被非法判劳教,四月初被非法送兰州平安台劳教所。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晨,大雪过后,永昌县城、周边农村的百姓纷纷相告惊奇地说:看到了“天灭中共”、“快看九评”“退党一千九百万”的标语以及揭露永昌县恶徒迫害大法学员的传单。真相的曝光,使永昌县的恶人、恶警十分惊慌,立即将此事上报甘肃省公安厅,由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尚克武、李新华、永昌公安局彭维平、李国玉、闫正武等成立所谓的“三零三”项目组,各县局国保大队开始秘密调查,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绑架活动。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下午,大法弟子毛伟在金昌市公安局滨河路派出所拍摄时,被恶警绑架,恶警对毛伟非法抄家,并将毛伟的计算机送兰州检查。金昌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安全局等邪恶机构日前组织“专案小组”对毛伟实施集中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金昌市公安局恶警李新华、罗某某将大法弟子毛伟从看守所秘密带到金昌市戒毒所,由邪恶“专案小组”对毛伟非法轮流审讯。“专案小组”由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六一零”头子李生伟,金昌市公安局政保处处长“六一零”骨干王有祥在背后指挥,周俊国负责,成员有:金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六一零”骨干李新华、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政保科恶警张树伟、代宝吉、邢富强、罗某某,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金昌市安全局,金川路派出所所长,金昌市看守所、金昌市戒烟所等十多名恶徒。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永昌县公安局彭维平、闫正武(已遭恶报死亡)、李国玉、罗文虎,金昌市公安局尚克武、李新华,龙首分局张树伟、代宝吉等人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刘桂菊被绑架到金昌市戒毒所,一下车刘桂菊心脏病、高血压、心绞痛发作昏厥过去,他们强抬刘桂菊进戒烟所。六月九日刘桂菊被取保候审。

恶报结果:
死亡(癌症)

恶报描述:
几乎永昌县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彭维平都是迫害的主要策划者、下达迫害命令的直接指挥者。永昌县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一人致疯,至少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判重刑,几十人在公判大会上被捆绑游街、劳教。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彭维平患肺癌死亡,年五十七岁。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宅)7521871(办)7522175 (手机) 13830591370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绑架/劫持打骂非法审讯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抄家人身侮辱监视/跟踪手铐/脚镣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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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永昌县公安局永昌县公安局
永昌县公安分局政委:彭维平7521871(宅)7522175(办) 手机:13830591370
永昌县公安分局国保队长:李国钰 手机13830556713
局长 朱生念  13993565688  7522800 7522670
副局长 陆万忠13830553314  7530342 7524960 
副局长 段福祥13993585964  7523589 7329589
政委7522670
办公室7521437预审股7522876技术股7523094户政股7522870
治安股7522658消防科7521397看守所7524274经侦大队7525140
刑警大队7521713缉毒大队7529576城关派出所7521937110
刘福海,男,已退休,原永昌县公安局局长。
朱生念,男,年龄不详,现任永昌县公安局局长
彭维平,男,年龄不详,永昌县公安局政委,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恶人,家住永昌县公安局家属楼,宅电:7521871 办电7522175 手机:13830591370
李国玉,男,年龄不详,610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打手。
永昌县610恶警李国玉 手机13830556713
永昌县委
书记7522818副书记7522149、7522528、7522793文印办公室7522384
主任7522197、7521849办公室7522683、7522875调研员7522568、7522047机要室7522648政策研究7522459文明办7525250、7525251
党委7522048宣传部7521529、7522479统战部7524832、7522369
组织部7522659、7527118
永昌县政法委 副书记7525755、7524033办公室7522582
纪律检查 书记7521177局长7521899办公7522524监察室7521171

朱王堡镇派出所7611003 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7521937
永昌看守所7524274 永昌拘留所7523704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10日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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