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延双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一日被凌钢保卫处、凌源市“六一零”、派出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非法绑架,之后被凌源市法院诬判十四年。直接责任者原凌钢副书记苑成德、原凌钢保卫处长马日明、原凌源市公安局局长杨明辉、原凌源市公安局一科科长兼“六一零”付延龄,凌钢公安处在其家中抢走现金九万多元,抢劫私人财物。
二零零二年春,大法弟子霍东因为绝食而被留在凌源市精神病院,在医院里院长尔树林在公安局的怂恿和金钱的诱惑下,伙同大夫董某给他注射损坏神经类的药物,使他狂躁不安、难以入睡,走路手脚僵直。凌源市公安局恶警杨明辉等人还不放过他,恶警们又把他关在了精神病医院。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因当时任北炉乡党委书记王福来向公安局举报吴元在课堂上向学生讲法轮大法真相,被国保大队史振堂、闫宝峰绑架。公安机关承办人员有:史振堂、闫宝峰、甄景文、任胜军。当时任国保大队队长付延玲,主管局长杨明辉(现因涉嫌受贿罪,纵容、包庇黑社会组织正在被刑拘),局长郭少林(现已患癌症晚期)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大法弟子荀凤兰在家里,被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明辉带领沟门子派出所的郭文华、田福来、庞雨俊绑架。
二零零六至二零零八年,凌源公安局副局长杨明辉、国保大队队长王桂林、副队长陈志等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抄家、勒索二十余起,致使七十多法轮功学员直接受其迫害,已知其中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直接损失现金总额至少三十四万六千元之多。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勒索数额在万元以上,有的直接经济损失近三万元。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大法弟子胡艳荣被非法绑架、八月五日被迫害致死。凌源市政法委、凌源市公安局、北炉乡派出所、北炉乡乡政府、桲罗树村委会联合监控、胁迫家属,以上部门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强行火化了胡艳荣的遗体。
胡艳荣离世后,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明辉、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北炉乡政府官员对家属宣称:因为胡艳荣是“法轮功骨干”,就算活着也要判十五年以上,所以人死了一切后果由家属自己承担、两万多元的医药费也要由家属承担。对此,中共以及所有参与绑架、劫持者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仍有九名学员被凌源公安局关押,并被罗列了多条“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所谓罪名、罪证。经凌源市法院秘密开庭审理。其他学员被杨明辉、王桂林、陈志等人向家属巨额经济敲诈、勒索多次后陆续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今,据不完全统计仅四十余人就被以杨明辉、王桂林、陈志、宋守用、潘志涛等为首的警察敲诈、勒索钱财三十四万六千元,非法扣压十几万元别克新轿车一台、五菱之光车一台,至今轿车仍未退还。
杨明辉是凌源主抓迫害法轮功的总头子,直接参与迫害。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杨明辉指挥众多恶警非法抓捕了四十名大法弟子,其中一名甚至被迫害致死。数日后,因凌源境内世界文化遗址(红山文化)现场遭毁坏,凌源公安局涉案人员杨明辉(因参与黑社会)等二十九名警察被拘捕,二零零八年二月被关押在喀左县公安局。
大法弟子冯国富被劳教,未经任何正当的法律程序,也没有他本人的签字和其它任何笔录的事实,冯国富的家人曾两次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看望他,并强烈要求劳教所立即放人。劳教所的当事警察在了解了冯国富家的详情后,也都表示同情冯国富一家的遭遇,特别是对凌源警察没有任何手续就劳教冯国富的事实非常不满,并在第一次探望就同意放人,就连当时凌源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杨明辉也电话告知劳教所放人。但后来凌源公安局和劳教所双方谁也不愿承担错判劳教的后果,因此互相推责任,劳教所让公安局出手续放人,公安局杨明辉拒绝出手续,说劳教所有权放人。推来推去,冯国富仍然在劳教所承受着残酷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