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刘颖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开始,就一直非常卖力的诽谤、诬蔑法轮功,参与迫害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导致许多法轮功学员受尽凌辱。由于迫害有功,从普通警察升任政委。
2005年9月5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派出所恶人宋瑞生、度志强、程乐斌、刘颖、黑皮(三号桥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陶维香医生,并把她劫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因在强行送往省洗脑班时陶维香突发高血压,洗脑班拒收;后来又非法关押在猫耳山看守所,看守所拒收;又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所也拒收,这才不得不放回家。
2005年9月7日上夜班,大约晚上6点,以一号桥派出所副所长皮剑为首带领明阳等七、八人将徐长虹强行绑架,并从其身上拿走家中钥匙。大约6点30分左右,恶警非法抄了徐长虹的家,将家中电脑主机、大法书籍和他们认为有价值的私人笔记本拿走。 其实在第二天也就是9月8日上午,国保大队指导员刘颖伙同岔路口派出所、咸宁市农科所王东民等四人在徐长虹岳父家翻箱倒柜一个多小时。其岳父家人不炼功,长期在外住,当时家中没人。这伙人不顾农科所群众的指责,将徐长虹夫妻俩在99年以前购买的炼功服、炼功带、打坐垫、师父讲法光盘等私人物品在光天化日下盗走,并叫单位带去抄家的职工王东民按手印。 徐长虹70多岁的老母从咸宁嘉鱼老家两次到温泉分局要人。
2005年9月7日,温泉武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开班,年利华就被非法送到温泉武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进行迫害。
一次是2005年10月8日上午,指导员刘颖说度志祥(科长)休假,他没权,只是办事的,而搪塞。另一次是11月15日上午找度志祥,度说人已被逮捕,要想见人只有等判刑以后再说。
2008年7月10日,咸宁市「六一零」恶人伙同温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金国新、程乐斌、陈迪坚、刘颖等一伙破门而入到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家翻箱倒柜抢走私人财物,大约价值三千五百多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累计一万零二百二十元。
2008年7月10日,咸宁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李金桥被温泉分局度志祥、刘颖、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一伙闯入他家,非法抄家抢走透明胶两卷、卫星接收器一套,价值二百多元,连床上一百元钱都被偷走。
2009年11月24日上午大约八点多钟时,温泉分局的金国新、程乐斌伙同市局的邓高等人在方锦莲住的地方大门口蹲坑,乘方锦莲出门时,此三位彪形大汉把一弱女子方锦莲绑架到车上。(期间方锦莲的家人、亲戚一再到分局要人,分局的金国新答应方的亲人从洗脑班迫害出来就直接回家,可是市局的邓高和分局的金国新那天把她弄回后并没有直接送回家,而是把方锦莲软禁到咸安区的一个宾馆,又非法关了三天,并派人去审问她。这三天的非法关押听说是市局的邹誉和邓高等人的指令,在被非法软禁的地方,市局的邹誉、邓高、胡某和分局的刘颖曾去非法审问她。
2012年5月2日,咸宁市副市长王济民、610徐孟良、政法委书记董国祥、王甫香,市公安局邹誉,温泉分局程乐斌、刘宁、刘颖、温泉镇办事处李志华等人,参与指使设立洗脑班位置为咸宁市温泉(天照生态农庄),迫害咸宁市县的法轮功学员,扩大了迫害范围。现遭过该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陶席珍(温泉)、杨晓华(温泉)、杨彩云(咸安)、章红萍(温泉)、章建(咸安)、黎胜丽(通城县)、李玄刚(赤壁)、张青文(嘉鱼县)、李艳荷(通城县)九名法轮功学员。
2016年,刘颖等人还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宣传册、宣传栏,把罪恶的黑手伸向无辜的百姓,毒害欺骗民众。
2016年4月份,在当时中共市委副书记吴晖的组织下,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秘密开了几天会,研究如何迫害法轮功的方案,并成立一套班子。他们是:吴晖(市委副书记)、胡甲文(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聂胜(市公安局副局长)、邹誉(市国保支队长)、姚雄(市610头目)、刘宁(原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颖(原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樊忠(咸安区国保大队长)、左水生(原市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程胜利(咸安区610头目)。这一年的迫害恶事就是在他们的指使下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