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元月下旬,刘江涛教唆一名兰州铁路吸毒犯人范杰与入监队号室长包夹大法弟子何利斌,不让讲法轮功的事。过完年后,刘江涛指使入监队大队长在队长办公室旁边一间房子里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片,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还要求一个星期写一次思想汇报。刘江涛过两天检查一次。
二零一零年三月底,刘江涛开始对大法弟子何利斌、李朝阳、王新庄进行强迫转化迫害。刘江涛使两个包夹范杰和马建民对大法弟子分别轮流值班,白天在邪教科强迫观看邪恶录像,晚上在走廊里冻着四天三夜不让睡觉(即「熬鹰」迫害)。有一天晚上,马建民和范杰看何利斌在打瞌睡时,两人动手在何利斌脸上打巴掌,不让睡觉,逼迫何利斌转化。刘江涛晚上亲自值班。
二零一零年下半年,天水监狱先后又非法关押进去甘谷的牛如一,通渭的陆玉杰,先后都被邪教科长刘江涛进行熬鹰式的强制转化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的一天晚上,甘肃天水监狱上大课(监狱每个星期组织的对犯人进行的洗脑)中,教育科原科长魏俊明(音)说些诬陷法轮功创始人的话,法轮功学员王永明要离开会场,干警不让离开,四监区干事刘江涛(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后被监狱提拔为×教科科长)拿电棒电王永明。王永明高喊“警察打人了”“法轮大法好!”上来一帮警察,把王打倒在地,拖到楼下办公室继续进行迫害。 被四大队教导员张建华、中队长温彦明教唆张彦明、刘江涛、王涛等恶警毒打,用电棍电,关禁闭一个多月,用手铐吊起来,连续30多个小时不让合眼,逼看邪书洗脑,强迫写“四书”,被迫害得浑身麻木,手脚疼痛肿胀。
迫害时间待查,天水监狱四大队,以教导员张建华为首的犯罪团伙(四大队长刘江涛,中队长温彦明,张彦明,王涛),他们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尚军斌,强制他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强制写所谓的“三书”。尚军斌坚决不写。张一伙就采用车轮战,不准睡觉,长时间罚站,人身侮辱,诽谤,精神摧残等手段残酷折磨。
天水监狱为了加强对大法学员的迫害,还专门成立了“教科”,科长董曙堂、副科长刘江涛。四监区教导员张建华(靖远县人)是一个借“转化教育”之名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分子。
二零零二年,大法弟子徐锋被西峰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半。二零零五年,徐锋与刘志荣等七名大法弟子从定西监狱被转到天水监狱进行迫害,不到一个月刘志荣被迫害致死。
天水监狱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刘江涛、张建华、张军、董曙堂等,所采用的手段极其残酷、阴毒,然而对坚定的大法弟子曹东、徐锋,天水监狱的邪恶招数已使尽了,他们恐慌之极,又用金钱作诱饵,扬言“转化”一个坚定的大法弟子给恶警奖赏一万元。
一次,对大法弟子王永明进行迫害,给王永明戴上脚镣。王永明正告警察:“你们这样迫害我,是要遭报应的,甚至累及你的家人。”他们不但不听,反而说王永明诅咒他们,让王永明蹲下,王不蹲。张彦明一把扯住王永明的脚镣一拽,王永明被拽翻在地,五、六个人一拥而上,拿电棍电击,有电头的、脖子的,有电胳膊、腿的。王永明大声喊叫,刘江涛就把电棍塞进王永明的嘴里,电到最后电棍没电了才罢手。
二零零七年八月,天水监狱不但将曹东、徐锋单独关押,还利用黑社会杀人犯、无期徒刑犯人迫害他们。曹东身边有五个这样的犯人,徐锋身边有四个这样的犯人。目前曹东、徐锋的处境非常困难,他们的身体已被迫害的很虚弱。
大法弟子曹东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被关押在入监队后,入监队加紧了对学员的转化与防范,主要参与迫害的是“反X教科”副科长刘江涛。学员分到各监区后,监区至少派两名刑事犯人24小时包夹。没转化的,再由刘江涛指挥犯人逼迫学员不让睡觉。
“反X教科”由三名警察组成,科长:董曙堂,副科长:刘江涛,科员:张桂芳。其中以刘江涛转化学员最为积极,因在四监区转化学员有功被提拔当了科长,此人满口假话,欺骗、威胁、恐吓学员及家属,一心想借转化学员再往上爬。
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凌晨6时,大法弟子曹东的妻子年仅45岁的北京大法弟子杨小晶,在中共当局长期骚扰、恐吓与残忍迫害中,含冤离开人世!
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杨小晶白发苍苍的父母,带着失去女儿的巨痛,又一次长途颠簸到甘肃天水监狱,再次恳求监狱允许曹东去见妻子最后一面。当二老一早赶到天水监狱,监狱门外已布满了便衣,监狱里也站满了警察。监狱教育科长董守堂、副科长(大队长)刘江涛,以监狱没有先例为由,无理拒绝了两位老人的合理要求。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中午一点,停放了十天的杨小晶遗体从冷冻室取出,杨小晶遗体躺在了黄色的菊花丛中,在凝重的气氛中举行了简单的遗体告别仪式后,杨小晶的遗体被送往华林山火化。杨小晶七十多岁的母亲,因无法承受和面对女儿被火化的凄惨场面,提前离开。杨小晶的后事,只有她的父亲和曹东的舅舅在异地他乡简单的操办了。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天水监狱三监区副监区长苏向东和科长刘江涛对杨景春又进行了新一轮的所谓的“转化”迫害。他们用犯人组成了七人的包夹组进行转化迫害,将杨景春单独隔离关押,不许家属接见、不准和别人说话、不准单独走动、不准看电视看书、不准随便入睡、不许用针缝补衣扣、上厕所要有人跟着,不“转化”不放人,所谓写五书(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揭批书、认罪书),对杨景春虐待长达八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