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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爱
简介: 李泽爱(Li,Zeai),
合肥精神病院院长。李泽爱在合肥精神病院(第四人民医院)任主要领导职务期间,该院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和药物迫害。为了使法轮功学员成为真正的精神病患者,达到“转化”的目的,合肥精神病院相关人员明目张胆地通过暴力手段,强迫这些法轮功学员服食大量不明药物、强行打电针、电麻和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心摧残。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下午,合肥市中院对李泽爱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判处李泽爱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李泽爱当庭表示不上诉。李泽爱已退缴在案的赃款九十三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查,一九九三年至二零一五年间,李泽爱利用担任副院长、院长职务便利,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物业管理、下属工作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人民币八十二万七千五百元、价值七万五千七百元的购物卡、价值二万元的储值卡和一千美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强行施药 ;
注射不明毒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恶报来-何时醒
所在单位:
合肥精神病院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19日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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