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冬花在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政策,违法违宪,枉法维持原判,使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蒙受冤狱迫害。仅举几例: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李巧存、李梅荣因讲真相被绑架;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朱巧芬因讲真相被绑架。三人在二零一二年一月被禹州市法院非法判刑,李巧存、李梅荣均被非法判刑五年,朱巧芬被判刑三年。三人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投入监狱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下午,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张翠兰、李秋菊在东城区邓庄乡发神韵晚会光盘时遭构陷,被许昌东城区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二月,魏都区法院非法开庭,不通知家人,李秋菊、张翠兰均被诬判三年。二人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投入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西关派出所警察在街上非法抓捕了四名当地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人都是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刚从监狱回家不久的屈春荣女士得知消息后,怀着善心善念,到西关派出所给办案警察讲法轮功真相,这些警察不但不听真相,反而直接将六十二岁的屈春荣扣押。公检法相互勾结,罗织罪名,屈春荣被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罚款三千元。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投入监狱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