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邪恶党委和610小组协同暴力工具─公安处(现在是龙首公安分局),具体对大法弟子实施残酷迫害,公安处留下了在迫害大法弟子过程中表现最邪恶的代宝吉(冶炼厂保卫科)、邢富强(动力厂保卫科)还有恶警冀庆新、米宝明、张树伟,组成610国保科,实施对大法弟子的监视、抓捕、抄家、酷刑逼供,在公安处办公楼上专门设有刑讯室,里面有它们发明的各种酷刑。
2000年3月3号,金川集团公司成立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冀庆新是这洗脑班的总负责人,而且夸下海口,一定要将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化”,完成“上级”交给他的整人“任务”。恶人捏造罪名以及捏造证据,他们内定了侦查法轮功学员为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的工程师毛伟和动力厂的硕士研究生李波。
在消防队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除魏秀芬外,还有马跃芬、 刘政、杨笑川、张永龙(现在酒泉监狱遭受迫害)、郭红(现在兰州女子监狱遭受迫害)、魏安月(现在兰州大沙坪第一监狱遭受迫害)、老安(遭受迫害已含冤离世)、苏建军、毛伟、李波、王秋娥、魏秀兰、刘志萍、刘若兰、杨秀芳等。参与迫害人员主要有冀庆新。
2000年3月3日,毛伟被金昌市龙首分局和金川集团公司绑架到金川集团“法制学习班”,限制人身自由,每月只发三百元生活费,强制与吸毒人员一起从事重体力劳动。主要责任人原金川集团公司副书记邓少军、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局长杨惠国、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国保科科长冀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