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张健进入政法系统,先后担任大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大港区法院副院长、院长、党组书记、天津市高院副院长,滨海新区法院副院长等职。
二零一一年后,张健先后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二零一八年后,张健任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正局级),同时兼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滨海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二一年四月,张健被审查。
张健是二零一零年以前滨海新区大港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以及二零一一年以后天津市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主要责任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