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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建


刘克建

简介:
刘克建
(Liu,Kejian), 男 , 年龄未知 ,

宁河县公安局局长。

刘克建曾任宁河县公安局局长,因在职期间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3三人被迫害致死,28人次被非法判刑,103人次被非法劳教,230人被绑架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并向法轮功学员大量勒索钱财,而三次上了追查国际的黑名单,被追查其迫害责任。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刘素芝在乘车回家的路上,突然被恶警王贵旺把车劫持到宁河县苗庄派出所。随后宁河县恶警高立生、运佩刚、杜明远和孟宪功等人给刘素芝构陷、捏造所谓的罪名。后又有宁河县公安局恶警刘克建(宁河县公安局局长)、许振和(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所有宁河县的大法弟子均经他手被迫害)、宁河县公安局法制科李某将刘素芝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号,刘素芝被送到天津市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所。那时刘素芝已经低烧好几天了,劳教所怎么都不收。后来宁河县公安局局长刘克建和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许振和,给劳教所打来电话说“这个女的非常坏,不收也得收,出了甚么问题我们负责。目前不许她和家里任何人见面。”硬是把刘素芝送进了劳教所。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天津市纪委网站消息: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原红桥区委常委、公安红桥分局局长刘克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被处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刘克建 手机:13820081300宅电:022-28515889
王贵旺 手机:13302066844宅电:022-69579005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案例统计
被恶警谎言欺骗陷害 天津刘素芝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

所在单位:

宁河区公安分局宁河区公安分局
局长 赵刚(现任):13902179186、022-69591252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政委 苗立勇(现任):13001388555
副局长赵国悦13702122009
副局长李铁强13820305665
副局长刘志新13902099994
副局长郑顺红 02269573053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唐宁里4-2-302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23日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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