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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振和

简介:
许振和
(Xu,Zhenhe), 男 , 年龄未知 ,

天津市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许振和,主谋迫害法轮功,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此人原是宁河县预备役三团的团长,转业后进入宁河县公安局工作。因其无德无才无能,没有任何本事,只会溜须拍马,公安局内很多人认为他是投机钻营才当上副局长。许振和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瞄准了一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因此不遗余力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和疯狂镇压,曾多次被追查国际追查其迫害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经许振和之手,迫害致死三例,迫害致残一例,先后送各地劳动教养所实施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百零三人次,判刑二十八人次,抓到各个洗脑转化班进行精神折磨二百三十多人次。多次对某法轮功学员进行经济敲诈,掠走人民币达数十万元。许振和一人作恶,殃及全家,其妻开胸手术,险丢性命;其子因和人斗殴伤人致死,导致花钱买通的天津市电力总公司差事丢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毕业玲被芦台镇派出所非法绑架后,转送至宁河县刑警四队,期间警察非法审问,不让睡觉,还被关进一个没有玻璃的旧面包车里任蚊虫叮咬。转天被强行戴上手铐在太阳下曝晒,并在当天以所谓的“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非法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十五天。参与迫害人: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许振和、恶警运佩刚、张洪喜、街道片警王贵旺等。

二零零一年三月,法轮功学员冯少华因坚持修炼,被宁河县公安局政保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十三天,参与迫害人:国保赵子友、公安局长许振和。五月,被非法关进大于洗脑班二十五天,参与迫害的人有:闫淑荣、吴凤江、张克霞、李军峰。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公安局长许振和参与迫害大法弟子董朝凤,恶警绑架并非法刑拘,恶警每天非法提审,其中一次,三名天津恶警酒后将她双手铐上,恶警逼迫她蹲下,踹她、打她,并攥住手铐使劲晃动,疼痛难忍(董朝凤大拇指失去知觉两年后才回覆)一直折磨到晚上八点多才罢手。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号,法轮功学员刘素芝被送到天津市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所。那时刘素芝已经低烧好几天了,劳教所怎么都不收。后来宁河县公安局局长刘克建和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许振和,给劳教所打来电话说“这个女的非常坏,不收也得收,出了什么问题我们负责。目前不许她和家里任何人见面。”硬是把刘素芝送进了劳教所。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姜淑云在板桥镇集市发真相资料时,被板桥镇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许振和参与迫害姜淑云。

恶报结果:
祸及亲人(亲人其它恶报)

恶报描述:
许振和的恶行已殃及家人,天谴屡屡应在其老婆和儿子身上。他的妻子做过开胸手术,险些丢了性命;他的儿子曾被花钱买通到天津市电力总公司上班。后来因和别人打架,将人伤害致死,将工作丢失。这就是一人作恶,殃及全家。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许振和 手机:13032255201 宅电:022-24349147
许振和 手机:13820713528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判刑洗脑/送洗脑班逼迫放弃信仰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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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宁河区公安分局宁河区公安分局
局长 赵刚(现任):13902179186、022-69591252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政委 苗立勇(现任):13001388555
副局长赵国悦13702122009
副局长李铁强13820305665
副局长刘志新13902099994
副局长郑顺红 02269573053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唐宁里4-2-302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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