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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灯

简介:
刘明灯
(Liu,Mingdeng), 男 ,

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通城县县委常委、副书记、代县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通城县县委副书记(负责迫害法轮功)、县长。以下只是刘明灯在任期间,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熊淡月,女,63岁,通城县水厂职工。二零一五年她与姜四华一起结伴外出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被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里,熊淡月被残酷折磨,导致瘫痪。看守所怕担责任,就放回家。熊淡月回家后,一直在痛苦中煎熬。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黄历二零一八年腊月二十六)含冤离世。

◇黎凤保,女,60岁,通城县石南镇五斗村四组农民。一九九七年四月份开始学法轮功。她的女儿在广东省珠海市做生意,二零一七年她去珠海市照看外孙。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晚十点多,在自己的女儿家中,突然闯入十几个不明身份的,未出示任何证件,直冲到每间房拍照搜查,翻箱倒柜,抢走两本大法书和相关资料。见黎凤保在床上睡觉,两个警察进去,把她叫起来,要她拿衣服跟她们到派出所去,她不配合。

在十多个警察的围攻下,老人突然满身大汗淋漓,呕吐,头痛等不适症状。很快衣服湿透了,警察叫她换衣,想绑架走。在换衣服时,发现她的左边肢体不听使唤,她的女儿急忙打电话叫120急救。经检查发现,脑血管破裂,突发脑溢血,需要门诊治疗、观察。警察轮流看守着观察了一个晚上,转入住院部住院治疗。十六日复检结果是同样的,出血没停止,医院决定做开颅手术。手术八个小时后才出来。黎凤保一直昏迷不醒,医院告病危。即使成这样,警察仍然轮流看管,不准家属靠近重症病房。家属索要治疗费,涉事派出所拒赔。当时陪送医院的两个警察,一个姓夏,一个姓陈,他们交待医院叫他们救人,药费派出所出。十七日,警察又去了,说话一样,后来说话变样了,意思这是上级安排干的,他们派出所不能出药费。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黄历二零一八年腊月大年三十),昏迷一年多的黎风保不幸离世。家人要说法,不同意火化,无奈只好把遗体放入冰柜里储存,一直到今。珠海市一直在极力掩盖这件事,家人一直四处奔走,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郑自祥,男,72岁,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早上5点多,郑自祥正坐在床上,国保大队的几个人闯进来,郑自祥叫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样对自己不好。国保大队警察听不进这些,把郑自祥从床上拖下来,拖走。这时,八、九岁的孙子吓得直哭,抱住爷爷,此时一警察拽住小孙子摔出去好远。郑自祥的老伴这时也被惊醒了,跑来,也被国保大队人员抓住,摔出去好远。国保警察见郑自祥不配合,就打电话从楼下警车上又叫来几个人,连拖带抬,把郑自祥弄上了警车,然后,直接送往通城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郑自祥在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法院只允许郑自祥的老伴、儿子、女儿等五位家属进场旁听。主审法官是吴红霞,公诉人是通城县检察院杨桃平。郑自祥的女儿郑巍娥为父亲作无罪辩护。但仍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王会元,女,60多岁,通城县法院退休法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王会元被单位人员以“开会”的名义骗出门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关押,王会元绝食抗议。后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崇阳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王会元。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方世凤,女,通城县隽水镇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多钟,郑自祥、方世凤在塘湖镇的黄袍小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恶告遭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汪国清,男,50多岁,通城县沙堆镇四庄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汪国清在田里干活时被通城县国保大队胡龙兵等人绑架。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当时,汪国清在看守所快被非法关押一年,期满回家。

◇汪云霞,女,49岁,通城县塘湖居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汪云霞被通城县610、国保大队、治安大队警察绑架,抢走语音手机,被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吴志敏,男,46岁,通城县人。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通城县王细美从湖南省女子监狱二年期满出监时,她儿子开车前往湖南女子监狱去接,吴志敏就顺便坐车想去看望被诬判四年的妻子胡关霞,没见着,就回了家,也没有见到王细美。湖南省女子监狱通知湖北省610,湖北省610就责成咸宁市610,咸宁市610就责成通城县610绑架了吴志敏,吴志敏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非法开庭时,吴志敏已经被非法关押了快两年,吴志敏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年回家。

◇洪海华,男,64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一九九九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这一年里,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七年。洪海华不服,依法上诉。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洪海华被非法罚款一万元,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汪信清,男,70岁,原咸宁市通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生,一九九九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绑架,说是多年前的“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汪信清在看守所被“保外就医”回家。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七月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家人到处打听,才知道他的下落。

◇何国熬,男,80多岁,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从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起到三月底,通城县政府防范办(610)熊林清、国保大队胡龙兵、张定二等、法院毕勇、街道居委会,还有上级派来的人,一共十多人非法闯入何国熬的家中进行骚扰,非法抄家,并绑架了老年法轮功学员何国熬,妄图强行收监。

在检查身体时,医师说,血压太高,不宜关押,毕勇又把何国熬劫持到法院,宣布诬判何国熬二年有期徒刑。随后,又进行共四次反复检查身体,欲行非法关押,结果血压还是一样高。医师说,不能关,随时会出现生命危险。这样,毕勇又威胁其儿子签字担保,才将何国熬放回家。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被通城县国保大队及小区等十多人开车强行绑架收监,并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恶报结果:
其他恶报

恶报描述: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刘明灯任通城县县纪委书记及县委副书记期间,曾非常卖力参与迫害通城县法轮功学员。现在被调查是遭了报应。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煽动对大法弟子的仇恨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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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咸宁市通城县县委咸宁市通城县县委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0日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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