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峰,汉族,一九六三年三月生,安徽宿州人。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二零二一年十月,西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李运峰作出逮捕决定。李运峰是西藏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