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曾任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委办主任、日喀则地区行署副秘书长,以及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等职。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二零一九年十一月晋升一级巡视员。朱江是本地区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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