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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祥


李洪祥

简介:
李洪祥
(Li,Hongxiang),

黑龙江鸡西市原政法委书记。

李洪祥,一九八四年九月参加工作,中共恶党员,黑龙江省委党校党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鸡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鸡西市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李洪祥任鸡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仅任职政法委书记三个月时间,明慧网记录了李洪祥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区法轮功学员卢青霞被城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绑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已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报道,黑龙江鸡西法轮功学员王清、马丽春被非法判刑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王清被诬判四年,马丽春被诬判三年。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网报道,黑龙江鸡西市孙金奎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密山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十日,在黑龙江省公安厅操纵下,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公安分局、鸡冠区电工路派出所、铁西派出所、向阳派出所等参与绑架的,黑龙江鸡西市法轮功学员孙金奎(女)、王亚丽(女)、王淑桂(女)、李成花(女)、包万明(男)五人,现已被构陷到密山市法院。

孙金奎、王亚利、王淑桂经密山市法院三次的非法开庭,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四年、一年七个月。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消息,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鸡西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洪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消息,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鸡西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洪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鸡西市原政法委书记李洪祥获刑遭恶报

所在单位:

鸡西市政法委鸡西市政法委
(地区区号:0467、邮编:鸡西市158100、梨树区158164)
鸡西市政法委
鸡西市政法委书记王广跃 2357733(办)手机:18003670708
副头目刘邦仁2394567(办)2138777(宅)13504688777
副头目郑国志 办2121333、18045746789
副头目王忠敏 办2365228、13804889299
副头目朱宝志 办2370839、13946899077
610主任王会学办6169229、13945804900
孙景龙(综治办主任):手机 13836582177
副头目尚维敏610头目 手机:13895947585
副头目于海滨:手机:13836563766
副头目刘大福 办2383598、13339573123
副头目孙景龙:手机:13836582177 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铁西小区南楼2-302
副头目武建忠 办2397199、13329566766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水源中心塔小区2-9-506
副头目刘会芝 办2352218、18945848222
李立君:手机:13054323100 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星雅苑住宅楼
齐禄君: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鸡西市造纸厂3-502
于树明: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祥光越秀6-2-401
马俊丽: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四街先锋B楼4-301
李宝东: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技工校中卡建行1号楼-6单元
宋 策: 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祥光2号楼-4单元-
安振海: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北山1号楼6单元
陈洪波:家庭住址:鸡西市鸡冠区北山。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22日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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