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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来明

简介:
王来明
(Wang,Laiming), 男 , 64岁 ,

汉族。自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担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中共党组书记,一九九八年四月兼任代检察长后任检察长,二零零二年二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检委会委员,二零零七年七月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二零一一年四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零一九年七月到政协任闲职。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157人,至少有282人被绑架、骚扰、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的有96人,被洗脑班非法囚禁的6人,8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离世1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开始,内蒙古赤峰市各公安局、派出所非法骚扰、绑架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据悉,此次行动是由内蒙古公安厅610直接指使地方公安局实施的,各区警察同时出动,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宁城县、巴林左旗、敖汉旗、翁牛特旗、阿鲁科尔沁旗等地都被波及,直接被波及的民众上百人。

二零一八年内蒙古法轮功学员39人(含部份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入狱,6人被非法开庭或面临非法庭审,59人次遭绑架,38人次遭骚扰。法轮功学员杨桂芝遭迫害离世。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原内蒙古政协副主席、公安厅长马明,因受贿1.5785亿元,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王来明与马明共事六年。在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大法以后,内蒙古自治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十分严重,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等人罪责难逃。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王来明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一年六月被立案审查调查并开除其公职,收缴违法违纪所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来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所在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9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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