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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时亮

简介:
黎时亮
(Li,Shiliang),

通城县常委、副县长

二零一七年三月因涉嫌贪污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和公职。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通山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刑四年,处罚金五十万元。据查,黎时亮在任通城县常委、副县长期间,分管国保、公安、司法和610等事务,参与迫害法轮功,对佛法犯罪。通城县的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有的到现在还被非法超期羁押着,黎时亮难脱干系。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一七年三月因涉嫌贪污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和公职。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通山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刑四年,处罚金五十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咸宁市610人员遭恶报实录(20人)

所在单位:

通城县政府通城县政府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0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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