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三年十月,担任过上甘岭特功八连连长的王明林,被任命为崇阳县公安局长,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任崇阳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二零一零年,调任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在任职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期间,王明林参与迫害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