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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华

简介:
李少华
(Li,Shaohua), 女 ,

原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苏邳州人。

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开始工作,一九七五年七月加入中共邪党。曾任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李少华除了担任其它职务,一直担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三年三月后,任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零一八年二月退休。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李少华被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李少华被立案调查。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受贿一案。 二零二二年 七月十三日,一审公开宣判,李少华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近期中国多省中共法院、检察院官员被查落马

所在单位:

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592号,邮编:250014。
电话区号:0539,电话:96699、举报电话:0531-8552000、执法作风问题投诉电话:0531-83011533。
其他工作人员:崔久明 吕盛昌 王环海 王会伟 李占国 丁伟民 于晓晴 赵爱民 宋文娟 吕涛 周立军 王建 李少华 马永胜 国家森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7日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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