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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华
简介: 李少华(Li,Shaohua),
女 ,
原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苏邳州人。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开始工作,一九七五年七月加入中共邪党。曾任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李少华除了担任其它职务,一直担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三年三月后,任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零一八年二月退休。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李少华被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李少华被立案调查。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受贿一案。
二零二二年 七月十三日,一审公开宣判,李少华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近期中国多省中共法院、检察院官员被查落马
所在单位:
山东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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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7日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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