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江萍在江西省高安市、樟树市、丰城市及宜春市担任主要领导期间,当地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件。在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担任樟树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当地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作为主要领导,胡江萍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胡江萍任高安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二零零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当地法轮功学员彭美荣、高爱珍、王四英遭绑架、非法庭审、判刑。其中彭美荣被判三年。
在胡江萍先后任樟树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樟树市法轮功学员付小圆被非法劳教两年,吴华如遭迫害含冤离世,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江兰英、陈小娟、熊泉妹、梅玉凤、王洪华被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