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李维力历任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检察长、东区区委政法委书记,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等;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李维力历任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正县级检察员等;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历任攀枝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二零一六年七月,退休。二零一六年九月,李维力被免去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攀枝花市时年五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佩云,在被迫流离失所约四年时,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盐边看守所。国保警察将她劫持到盐边县城金谷酒家行刑逼供。恶警邹勇军等把张佩云吊铐在窗子上,几天几夜的肉体和精神上迫害,致使张佩云的手臂两个月后还无法活动。邹勇军和一个不知名的胖警察亲自动手毒打她,有一个女警察踩在张佩云的肚子上打她,连续几天几夜不准她睡觉,她一合眼,就用冷水泼她,使她全身一直湿透。
在这样的酷刑迫害下,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张佩云非法逮捕,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张佩云被绑架到攀枝花市看守所关押。
二零零五年十月下旬,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向攀枝花市东区法院非法起诉,企图对张佩云诬陷非法判刑。
作为时任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李维力对非法批捕和构陷善良的张佩云老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