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光,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至二零零二年七月,梁晓光任职三河市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职三河市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五月任职三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晓光在三河市政法委任职期间,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十人被迫害致死,六人被迫害致残,三位健康好人被投入精神病院迫害,九人被枉法冤判,八十人次被非法劳教,十九人被非法开除公职,非法拘禁到洗脑班迫害的三百多人次;梁晓光在三河市检察院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王文俊、于桂香、王占青、文杰、马维山、康景泰、王平安、王莲双、张秀梅、刘亚琴、邢永会、杨春红被枉法判刑,都有梁晓光相应担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