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历任广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检察长;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历任自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零四月,任四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任四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二零一九年六月,退休。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自贡市法轮功学员王典仪讲真相被恶意举报,被自贡市自井分局新街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往四川省女子监狱三监区。恶警阎晓萍强制王典仪白天洗脑,晚上罚站迫害到深夜二点。凡是新来的法轮功学员都这样强制“转化”罚站到两点至三点,基本上都是老年人。
作为广安市检察长、自贡市检察长,刘红立对发生在其任职内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