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年六月,相继任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
内江市隆昌县两名法轮功学员高慧芳、余自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高慧芳在当天就被邪恶迫害致死。余自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内江市东兴区胜利镇旺山村法轮功学员郑伯良,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在靖民镇向世人讲真相时,被靖民镇派出所恶警绑架,并遭到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内江市看守所内。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郑伯良已是第五次遭受这样的迫害,经济上受到各种非法罚款二万元以上。
王铭晖,作为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四川省政府副省长,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二四年二月四日四川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铭晖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没收。